自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以来,宁武县地税局为确保煤炭资源税改革如期顺利实施,不断完善征管措施,提高煤炭资源税征管质量,使煤炭资源税收入大幅增长。截至目前,全局共征收煤炭资源税50553072.08万元。
一是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掌握涉煤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测算经营收益,确定应纳税款。
二是有重点的进行外出调查,掌握煤炭市场经营、外销途经和煤炭市场销售价格,制定合理的税收管理措施。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明确责任,调动税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变定点监控为适时监控。
四是加大煤炭资源税改革等税收政策法规宣传,拓展宣传覆盖面,拓宽宣传渠道,让纳税人及时知晓相关税收政策,增强纳税人的主动纳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