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将开展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活动,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煤炭行业脱困。
据两部门介绍,超能力生产是煤矿安全重大隐患,同时会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剧煤炭供需失衡矛盾。为此,两部门通知提出,各产煤地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决打击煤矿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有效规范煤矿生产秩序。
通知明确,所有生产煤矿必须按照公告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煤矿全年产量不得超过公告的生产能力,月度产量不得超过月度计划的110%;无月度计划的,月度产量不得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1/12。企业集团公司不得向所属煤矿下达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及相关经济指标。
通知要求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制度,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生产打好基础;鼓励社会公众和媒体对煤矿超能力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及时核实查处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煤矿超能力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