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称,6月中旬由毕节市发改委副主任、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作专班副主任林文启、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乔震生带队,贵州渝富集团副总黄国富、市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作专班马勇、卢婷等一行赴环境保护部,就中石化煤制烯烃和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涉及问题进行咨询汇报。
试验区专家组成员、环境保护部环评司环评三处处长常仲农、环评二处副处长李继文接见了工作组一行,就中石化煤制烯烃和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涉及问题进行正式答复。
一是中石化煤制烯烃项目环评审批事宜。环境保护部明确表示,虽然该项目国家发改委已委托省级核准,但目前环评审批权限属环境保护部,项目审批必须报部级审批,是否委托省级审批尚不确定;
二是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是否执行零排放事宜。环境保护部表示,零排放、近零排放技术尚不成熟,环境保护部对零排放、近零排放不予认可,有纳污水体且有环境容量的地方,允许达标排放。
环保部的答复解决了煤制清洁燃料项目总体设计需要马上确认的排放标准问题,为项目加快核准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前期工作经费。
环境保护部希望毕节试验区要抓住国发2号文件、国办函35号实施的机遇,抓紧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加大对毕节试验区支持力度,实行项目联络员制度,加快推动项目审批,支持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