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庆市安监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切实抓好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阶段性总结,及时查漏补缺。各区县安监局将总局今年部署的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同执法检查“三部曲”和技术管理体系建设两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按照今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的目标进度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和参与技术服务的机构(专家)严格进行督查、督办,认真开展阶段性总结,及时查漏补缺,坚决防止委托专家一查了之、服务协议一签了之,切实做到覆盖上不留死角、进度上不超时延误、机制上不流于形式。
二是务实做好非煤矿山风险分级和差异化监管工作。各区县安监局在前期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和专家“会诊”工作的基础上,综合各检查要素并根据自身监管力量和本地实际,将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风险级别,按照企业风险等级对其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科学合理的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三是强化基础台账和动态信息管理。各区县安监局建立健全“三项监管”、执法检查“三部曲”和企业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台账,编制和完善非煤矿山企业风险管理档案,每个季度更新和填报一次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执法检查“三部曲”和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表》与《非煤矿山企业风险分级情况表》,确保底数清、情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