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年初《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浙江舟山检验检疫局采取多项措施,落实《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系列文件要求,进口煤炭把关、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9月中旬,舟山口岸进口煤炭51船次、重587.2万吨,数重同比减少144.6%、126.3%。
日期:2015-09-2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自今年年初《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浙江舟山检验检疫局采取多项措施,落实《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系列文件要求,进口煤炭把关、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9月中旬,舟山口岸进口煤炭51船次、重587.2万吨,数重同比减少144.6%、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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