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能源等六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虽然未明确提及煤炭领域,但专家认为,能源价格放开,将有利于打破制度掣肘,加快煤炭市场化进程,促进我国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
“此次提出放开能源价格,包括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等,对于我国多数处于价格垄断的能源企业,无疑是市场化的一大步”,分析师关大利认为“意义重大”。
据记者了解,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不断推进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经历了由政府定价到政府指导价的转变。进入2013年,国家推出了多项电煤市场化改革政策,以取消重点电煤合同、实施电煤价格并轨为核心,逐步形成了合理的电煤运行和调节机制,目前来看,电煤价格已放开,基本实现了市场化。
但是,业内人士表示,电煤价格不仅由煤炭市场本身决定,还牵涉到下游电力企业承受能力和运输领域成本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特别是在下游电力行业尚未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单纯依靠煤炭市场的改革,很难保证煤电市场的有序运营。
关大利也表示,煤炭市场在取消重点合同煤后,市场价格已经放开,但是目前政府无形之手仍在处处制约着价格市场化,而且煤炭最主要的下游电力行业依然维持统一定价,市场煤计划电的矛盾并未结束。
意见明确要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并提出下一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会进一步扩大,将逐步覆盖到各省级电网。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标杆电价体系,使电力价格更好反映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这也意味着解开了煤炭市场化进程的双重”枷锁”,政府之手和电价积弊,能源领域价格改革将进一步提速。
实际上,煤炭市场化也在有序推进,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9月3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编制的“中国电煤价格指数”上线试运行,不仅改变了国内煤炭市场缺乏全局性价格指数指引的局面,也为接下来完善煤电联动机制铺平道路。
与此同时,与煤炭息息相关的电力改革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10月1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云南、贵州两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加上之前已经开始实施的深圳、蒙西、宁夏电改,方案已经通过审批的电改试点达到5个,预计安徽、湖北两省方案也即将公布。
煤炭价格改革是能源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既要理顺长期扭曲的价格体系、发挥市场配置煤炭资源的基础作用,还要体现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原则。既然已经确定了“市场决定价格”的大方向,那么接下来,推动煤炭市场化进程就成为重中之重,意见的发布既顺应了大势,又解决了困扰煤炭市场化的积弊。
意见指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关大利认为,能源产品价格放开仅仅第一步,“政府如何监管,管的太多,管的太少都不行,需要恰到好处,才能在市场化的大潮中,增加行业的竞争力。如果政府一味的保护,缺乏有效竞争,不利于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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