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绿色和平组织发布了一份与中国华北电力大学共同进行的研究报告,该研究旨在调查中国的火力发电厂核准情况。从2015年3月起,随着新规定开始实施,新电站的核准权力下放到省级政府。尽管国家政策不支持增加煤炭产能,但据绿色和平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中国的省级环保局已批准了共计155个火电厂,总装机量高达123吉瓦。另一方面,中国的火电厂发电时数创历史新低,且用电需求也无增长迹象。因此,绿色和平组织表示,中国正面临严峻的煤炭产业泡沫。报告预计,到2020年,如果上述155个火电厂全部投入运营,那么中国的电力行业或将面临200吉瓦产能过剩的局面,这意味着约有7000亿人民币(1080亿美元)被套牢的投资将会彻底颗粒无收。
该报告发布后,中国的决策层迅速提高了警惕。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也为此发布了一项通知,呼吁“做好新电站建设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的规划和核准流程”。在通知中,发改委要求,国家和省级电力规划委的五年电力发展规划必须做好电力需求预测、正确设定非化石能源开发目标、电力送受能力目标,以及火电厂的年投运目标。地区规划必须符合中央政府分配的年配额,也必须获得国家规划部门的核准。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的中心宗旨给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权利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强化”。其隐含意义是:如果地方政府不遵守火电厂的年配额指标,任意投产新电厂,可能会受到政治上的处罚。
同时,发电厂在投运前必须通过多项批准流程,而环境审批仅是其中之一。一般来说,环保局的审批在所有监管关卡中是最弱的一环,对项目的可行性影响甚微。一个即将正式开始施工的发电厂必须获得省发改委的施工许可,而该许可证的颁发要求更为严格,规定电厂项目必须在获得核准后的两年投入运行。发电厂建设完成,准备就绪后,还必须获得发改委的另一项许可才能投运。该许可的管控标准还要更加严格,因为省级政府为了满足年配额指标要求,很可能会阻止新电厂投运。并且,即便已经获得了所有的投运核准,发电厂最后也不一定能并入电网、实现供电,因为这需要与电网运营公司直接协商。中国的产能过剩问题越来越严重,而且配电的刺激政策较少,所以电网公司可能会推迟进行新投运火电厂的并网工作。
总而言之,火电厂将面临用电时长和批发电价双重下滑的压力。在一些污染严格受到防控的地区,尤其是在沿海省份,以及一些产能严重过剩的地区,拟议电厂项目很有可能会被取消。现有电厂和一些不能满足改进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很有可能会提早退役。彭博新能源财经客户可以登陆网页,在Decoupling China andCoal一文中,查看我们对于中国煤炭产业所存在的资产套牢问题的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