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述:
为支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就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内容:专项资金在全国范围按照燃煤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燃煤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计征。专项资金征收标准见附件。专项资金按月征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分析与判断
本次专项资金来源的落地,符合市场预期,力度和速度超预期。
2015年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旨在支持地方在淘汰煤炭、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预计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煤炭、钢铁等行业的产能退出、人员安置问题。距离权威人士七问结构性供给侧的文章发表不足一月,关于化解产能过剩专项资金的来源得到落实,表明高层对于化解过剩产能的决心和力度,有关供给侧改革的措施有望陆续出台。
预计每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征收规模超过400亿。
粗略估算一下,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为55500亿千万时,取各地区征收标准的平均值0.77分/千瓦时,每年专项资金的规模大约为427亿。以2015-2018年为去产能周期的话,专项资金规模将超过1000亿,与“中央财政将安排1000亿元用于化解过剩产能”的传言基本吻合。
征收标准主要参考各地区高耗能产业占比、各地区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等方面。
陕西、山东、山西、和冀南等重工业占高的地区征收标准比较高,而西北和东北地区的大部分省份征收标准较低;海南、贵州、江西因利用小时比较高,电厂利润较好,征收比较也相对较高。
供给侧改革有望带来煤炭板块的价值重估。
煤炭股估值(相对于A股的市净率)处在历史低位,去产能的专项资金来源落地,供给侧改革有望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