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四川省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437.88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11013.62万元,使用总额9267.26万元,余额累计1746.3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减少121.48万吨,下降21.72%;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减少2499.08万元,下降18.49%;使用总额减少1844.34万元,下降16.6%。
其中,国有重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234.73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7364.42万元,使用总额6322.65万元。国有地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22.53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525.75万元,使用总额476.51万元。乡镇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180.62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3123.45万元,使用总额2468.1万元。
1-2月,全省平均吨煤生产安全费用提取额为25.99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吨煤提取额增加0.55元/吨,增长2.16%。
1-2月,国有重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下降2.12%,其中,川南煤业和芙蓉集团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分别减少325万元、290万元,各下降25.9%、14.87%;使用总额同比下降11.6%,其中,达竹集团和攀煤集团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分别减少638万元、626.85万元,各下降60.76%、22.97%。
1-2月,国有地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下降7.52%,其中,广元市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120万元,下降100%;使用总额同比增长44.92%,其中,凉山州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增加291.69万元,增长307.62%。
1-2月,乡镇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下降42.37%,其中,宜宾市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950万元,下降72.52 %;使用总额同比下降32.02%,其中,宜宾市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400万元,下降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