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厅消息,截至2015年年底,陕西省关中地区已有16台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改造,且全部按照国家“三种煤质、三种机组负荷”的评估监测标准进行了环保验收。为加快煤电超低排放改造进度,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做出“扩围提速”决定,把范围由关中地区扩展到全省55台2419万千瓦机组,把时间在原计划基础上提前一年,要求关中地区2016年年底前,所有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为提高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的积极性,陕西省在全国率先执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对完成超低改造的燃煤火电厂,每发一度电加价0.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