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2016-06-01
招标公告第(2016―032)号
1.招标条件
1.1开化县废弃石煤矿山(井)生态环境修复及矿尾水污水治理项目(8个点位污水设备)已由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初设[2015]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开化县废弃石煤矿山(井)生态环境修复及矿尾水污水治理项目(8个点位污水设备),建设地点:开化县村头镇、马金镇、中村乡等8个矿点矿尾水治理,总投资约为464万元,计划供货及安装期: 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开化县8个矿点矿尾水治理项目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须同时具备水污染治理乙级和生态修复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资格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汇票凭证或年保证书)、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席位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选择投标申请人办法: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投标人任选一种:①从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hztb.net/)下载,300元/份,在开标会前现场缴纳。②请于2016年5月 11 日至2016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时至11:30时和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办事大厅(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以不记名方式购买纸质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6.2图纸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日下午14:00时整,地点为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文字文本刻录光盘一个;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一份(详见招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218.108.28.34/zjwz或http://60.191.97.72/zjwz)和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hztb.ne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芹北路8号 联系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江宁路72号
邮 编: 324300 邮政编码: 324300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 系 人: 夏女士
电 话: 0570-6520870 联系电话: 0570-6023598
传 真: / 传 真: 0570-6018118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