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确保青海省煤矿企业安全度汛,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6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和局2016年度执法监察计划,青海煤监局积极安排部署,近期开展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一是迅速向各产煤州(市)、县(行委)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 25”重大透水事故教训的通报》,督促各煤矿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工作措施,用警示教育推动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开展。二是设立防治水专项检查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指导、协调、汇总等工作,明确了相关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有条不紊、统筹推进。三是结合辖区煤矿实际制定防治水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对象、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从5月中旬起对受水害威胁严重的8处矿井进行重点检查,紧盯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生产建设。四是认真研究并细化防治水专项检查表,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做到检查内容表格化、规范化、具体化,逐头逐面、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五是组织监察员认真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中防治水内容,确保在水害防治专项检查中熟练应用,为进一步做好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