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意在继续优化省内装机结构,加快推进电力行业落后产能关停淘汰。
在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方面,江苏省近年来已取得十分显著的成绩。根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江苏省累计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达336万千瓦,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13万千瓦目标任务。江苏省发改委日前公布的信息亦显示,今年以来,江苏省能源局会同江苏省电力公司,已对无锡、苏州、常州、南通、徐州等地共计19台小火电机组进行了关停核查,合计关停容量达到15.6万千瓦,已完成江苏省2016年全年关停任务的52%。
自两部委下发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以来,各地陆续开始制定相关工作办法,河北、重庆等也开始要求其下辖各市(区、县)进行淘汰落后煤电产能的相关申报工作。与这些地区不同的是,相比于国家标准,江苏省版本的《通知》对于被纳入关停淘汰计划机组的范围做出了不一样的界定。
国家发布的文件中要求,单机5万千瓦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的纯凝煤电机组,以及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三类机组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的都应被纳入关停淘汰计划。江苏省发布的《通知》中,单机30万千瓦以下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或2017年年底前未计划完成供热改造的纯凝煤电机组机组都应纳入关停淘汰范围。相比之下,在机组容量上,江苏省发布的《通知》以单机30万千瓦为限,比国家标准高出许多。
除容量方面的约束外,国家标准还要求,经改造后供电煤耗达不到《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规定的煤电机组以及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及省环保要求的煤电机组也要纳入关停淘汰范围。江苏省也将供电煤耗及污染物排放列入关停指标,不同点在于,将相关要求的时限由“十三五”提前至2017年底。
《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16)》要求,江苏省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的电厂燃煤机组在2017年底以前需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上去年国家发布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明确要“提速扩围”,东部地区改造提前至2017年总体完成。在污染物与煤耗控制方面的迫切需求,也是影响落后机组关停淘汰的重要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并未将较大容量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纳入关停计划。自“上大压小”政策施行以来,新建大型煤电项目基本为30万千瓦以上机组。《通知》还特别明确,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关停需另行报请国家同意。而对于不能完成供热改造机组的关停要求,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热电联产机组在煤电结构优化中的重要地位。
今年4月,五部委联合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对热电联产相关的项目规划、技术标准、监管政策等制定了共七章四十七条具体要求。热电联产机组在散烧煤、小锅炉等燃煤锅炉替代,降低机组能耗,以及工业供热方面的优势将在未来进一步体现。山东省节能协会热电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博称,作为十大节能措施和电力行业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热电联产在装机和供热量方面已稳居世界第一位。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十三五”期间还有3.5亿千瓦装机的火电厂将在具备改造条件的情况下,改造为热电联产。
6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要求长三角地区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工业企业加速实施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并提升区域落后产能淘汰标准,推进重点行业升级换代。
有电力行业分析师表示,随着特高压、新能源等项目逐渐落地,煤电企业应主动提高自身节能减排水平,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寻找新的增长点,才能在环境压力与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