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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整治燃煤小锅炉 防治大气污染

日期:2016-06-12  

国际煤炭网

2016
06/12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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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改气 煤改电 燃煤机组 燃煤锅炉

国际煤炭网了解到,近日广西省钦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小编摘录了其中关于煤炭的部分,详情如下:

现状与问题分析

大力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钦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共有19台燃煤小锅炉需淘汰,截至2015年底已淘汰12台,超额完成自治区要求2015年要淘汰50%的任务目标;钦州市目前新建项目在环评审批阶段,已禁止城市建成区内新建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新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没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目前钦州市财力有限,中央和自治区在对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整治燃煤小锅炉的相应财政补贴未起到资金引导作用,相关业主响应的积极性不高,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单靠政府强制措施推进不理想。

2016年度工作任务

1. 燃煤小锅炉淘汰。城市建成区要逐步淘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医院、学校需保留的除外),禁止新建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按照《钦州市2015-2017年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方案》开展2016年度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大力推动“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设,对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的一般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技术改造。具备热电联产条件的工业园区,加快推进现有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淘汰。已开展热电联产工作、具备集中供热供汽条件的工业园区,不再审批新改扩建供热锅炉;具备热电联产条件但尚未实施热电联产的工业园区,要加快推进热电联产工作,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的工业项目。(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2. 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各火电燃煤机组必须配套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做好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完成1号机组、推进2号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大型煤堆、料堆、港口码头从事散矿石(煤)的装卸、存储时,要实现封闭储存或者采取有效设施防风抑尘。原材料、产品须密闭贮存和输送,装卸料采取有效措施抑尘。(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配合)

3. 通过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加强工业燃料管理,控制工业用煤含硫量不得高于1.5%、工业用重油含硫量不得高于0.8%。(市工信委负责)

年度重点工程项目

燃煤小锅炉淘汰

按照《钦州市2015-2017年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方案》完成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广西公司钦州港分公司共3台燃煤小锅炉的年度淘汰工作。

附件:1. 燃煤工业锅炉淘汰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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