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部署,全面了解全县煤炭行业能源消耗状况,推动镇巴县煤炭行业脱困发展,镇巴县发改局按照省、市发改委的要求,组织全县煤炭企业开展了能耗情况自查,在县经贸局、县电力局的配合下,对煤炭企业上报的原煤产量和电力消耗情况进行了进行了认真核实。
7月10日至11日,组织县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对县煤矿、响洞村煤矿、盐场镇煤矿、白水溪煤矿、仁村乡煤矿等10 户煤炭企业进行了能耗专项监察,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座谈、实地核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重点对企业2014-2015年原煤产量、能源消耗、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是否存在违法用能行为以及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
在检查中发现,全县煤炭企业大多已停产,能源消耗主要以电力、柴油为主,能耗普遍保持在1.21-10.47千克标准煤/吨原煤之间,符合国家煤炭行业能耗准入和限制标准,且不存在违法用能行为。同时,镇巴县县煤炭企业普遍存在着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能源消耗台账不规范和节能技术改造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镇巴县发改局及时向各煤炭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