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问题为导向,在精准施策、落实整改上下功夫----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对上半年以来几次专项监察查出的790条隐患进行集中梳理和分析,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措施要求,逐一督促落实整改。
上半年,云南煤矿安监局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安排,先后组织开展了瓦斯防治、水害防治、超能力生产等3项专项监察活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了各监察分局之间的交叉监察。3项专项监察以及交叉监察共检查矿井175处,查出隐患790条,责令停止采掘作业点41个,责令12处矿井停止生产或建设。为突出问题导向、避免查出隐患“一查了之”,达到对煤矿存在隐患“点”上的整改和反映出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面”上的解决相结合的目的,云南煤矿安监局对查出的790条隐患进行了梳理分析,归纳为3个方面、8个大项、14个小项、23个具体问题,并按照“谁查出隐患,谁督促整改”的原则部署“回头查、回头看”工作,明确了机关处室、监察分局督促煤矿企业整改隐患的责任和措施要求。
云南煤矿安监局要求,各处室、监察分局对负责督促整改隐患的煤矿要及时跟踪,督促煤矿逐一彻底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整改限期已满,事故隐患尚未整改的煤矿,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要针对煤矿企业技术力量薄弱、隐患整改“不会做”的问题,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让煤矿企业既知道“有什么隐患”、又知道“该怎么整改”;针对煤矿存在隐患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结合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实施精准防控。
同时,云南煤矿安监局于7月21日向全省产煤州市通报了上半年3项专项监察以及交叉监察的情况,针对梳理出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一是着力强化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按照《关于强化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通知》(云煤安发〔2016〕46号)要求,督促各地落实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二是着力强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开展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防灭火、提升运输等灾害治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三是着力强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云煤安发〔2015〕20号)要求,扎实推进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隐患全面查清、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全部到位。四是着力强化煤矿“打非治违”,严厉打击煤矿企业“五假五超”行为,狠抓非法违法反面典型,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煤矿,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