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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矿长 虚报冒领工人工资获刑

日期:2016-08-09    来源:煤文化

国际煤炭网

2016
08/0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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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矿长 煤矿工人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延川县法院了解到,因虚报冒领职工工资,该院于8月5日宣判了一起煤矿矿长李某某利用职务侵占虚报冒领工人工资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办案法官介绍,早在2014年5月至8月份,在延川县一家煤矿担任生产矿长的李某某,利用负责审核上报工人井下工作量之便,虚列该煤矿二采区5月份3人工资1.0836万元、6月份8人工资3.8848万元、7月份7人工资5.9178万元,共计10.8862万元,由李某某本人或者指派他人代领8.1812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和生活支出。

案发后,李某某的家属主动退赔该煤矿执行事务合伙人贺某经济损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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