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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少康谈最大产率原则在选煤工艺设计中的应用

日期:2016-08-22    来源:56选煤服务中心

国际煤炭网

2016
08/2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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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选煤工艺 炼焦煤资源 精煤产率

最大产率原则,亦称等“λ”原则,是选煤工艺设计中应该遵循的基本理论依据之一。在选煤厂工艺设计中,特别是对炼焦煤资源的洗选设计中,运用、体现最大产率原则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到精煤产率的高低、选煤厂经济效益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对我国稀缺、宝贵的炼焦煤资源的保护,望能引起设计者的重视。

虽然有关等“λ”原则的理论在大学教材中已有清晰、明确的阐述,但是,笔者在参与大量选煤厂设计项目的评审中发现,仍然有一些项目的选煤工艺设计,因为不能熟谙等“λ”理论的精髓和实质含义或未掌握正确运用这一理论的实际方法,导致在设计中难以自觉地践行这一基本原则。

在选煤厂设计中,经常会遇到多层原煤或多矿原煤在同一座选煤厂入洗的情况,这就存在采用何种入选方式才能体现最大产率原则的问题。特别是遇到我国稀缺的、宝贵的炼焦煤资源的洗选加工项目时,问题尤为突出。根据国家发改委2012年12月9日颁发的16号令,对特殊稀缺煤类划定了明确的范围,并规定应实行保护性加工利用。为此,炼焦煤的洗选工艺设计更应遵循等“λ”原则,尽量提高洗精煤产率。

众所周知,多层原煤的入洗方式有混合洗选或轮流单独洗选两种。混合洗选即选前将多层原煤按一定比例掺配入洗;轮流单独洗选指多层原煤分别单独洗选,选后精煤产品再按一定比例掺配。

鉴于多层原煤的煤质状况往往比较复杂,究竟应该采用哪种入选方式,需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但无论煤质如何变化,有一条原则是必须遵守的,即不论混洗(选前原煤掺配)还是单洗(选后精煤掺配),都应尽量符合等“λ”原则,以便获取最终精煤产品的最大产率。下面分别解析两种入选方式能够符合等“λ”原则的先决条件。

(1)混合洗选方式:掺混的多层原煤的煤类相同或接近;多层原煤的浮沉特性必须具备同一密度级基元灰分相同或接近的条件(在实际生产中,多层原煤的同一密度级基元灰分完全相同是不现实的,因此无需刻意追求完全相同,只要同一密度级的基元灰分接近,就可以认为近似符合等“λ”原则了),否则不能获取最大精煤产率;此外,还必须保证多层煤掺混比例相对稳定,不能随机波动,这是关乎混合洗选效果好坏、产品质量能否稳定的关键因素。

(2)轮流单独洗选方式:必须保证多层原煤各自所选取的分选密度能使各自选后精煤截取的边界灰分“λ”相同或基本接近,而非精煤产品灰分相同,即不必追求各层原煤选后的精煤灰分同样达到要求的同一灰分值,只须使各层原煤选后的精煤按预定比例加权平均的灰分达到要求的精煤产品灰分值即可,这时综合精煤产率才最大。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生产中要使选后精煤边界灰分“λ”完全相同十分困难,能做到基本接近就可以了,边界灰分“λ”越接近,精煤产率就越接近最大。

在实际应用中,只要多层原煤浮沉特性基本具备或接近等“λ”条件,则应优先考虑混合洗选方式。因为混合洗选会使工艺系统和工艺布置相对简化,也会给生产管理带来诸多方便。若多层原煤煤质条件相差太大,则不宜混合洗选,可选择轮流单独洗选方式。GB50359-2005《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第5.1.5条明确规定,“当各层煤在分选密度相同的条件下,其可选性、基元灰分相差较大、净煤硫分相差较大或煤种不同时,宜分别分选。” 只要轮流单独洗选方式运用的方法得当,同样可以获取最大精煤产率。

混合洗选或轮流单独洗选两种方式的选择,关系到工艺的合理性、系统的复杂性、生产管理的难度、投资的大小以及经济上是否合理等诸多方面,是牵涉面广且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权衡利弊,全面考虑,再决定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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