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临近,为确保江苏省辖区内重点煤矿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从9月19日开始,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由副局长徐林带队,分为两个监察小组,对辖区内4家煤矿企业开展安全专项监察。
此次监察的煤矿企业为徐矿集团、大屯煤电公司、李堂矿业公司、扬州市煤炭工业公司,抽查其中4家煤矿。此次安全专项监察历时4天。监察内容包括国庆期间矿井放假具体安排;大型设备检修计划安排;停产复产矿井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矿领导带班情况;关键岗位和要害场所值班值守情况等。其中,监察小组尤其对煤矿井下大型固定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监察。同时,还重点检查了供用电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情况,包括矿井电源、变配电设施、供电线路和电缆是否符合要求,供、配、用电设备之间匹配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开展矿井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工作;安全保护是否齐全、可靠;矿用电缆是否具有安全标志、符合阻燃要求;是否按规定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井下变配电硐室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电源是否符合要求等。此外,监察小组对井下运输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井下轨道、电机车、胶带运输系统、运人系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输送带是否具有安全标志、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斜井(巷)运输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善可靠;主要运输巷道信号、通讯系统和照明是否符合规定等。
监察小组同时检查4家煤矿企业淘汰落后设备及隐患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