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公布关于加快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紧急通知,详情如下:
淮北矿业集团、淮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
年初以来,全省上下系统谋划,积极行动,扎实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离国家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积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狠抓任务落实,加紧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去产能是一项坚定的政治任务。去产能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重头戏和硬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推向前进。国务院领导多次强调指出:今年目标责任书已签,任务必须完成。对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省份,将亲自约谈并对党政领导同步问责。截至8月底,我省煤炭去产能进展滞后于国家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被国家部际联席会议约谈和通报。请煤炭企业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向中央看起,服从大局,坚定信心,不折不扣的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二、准确把握好当前煤炭市场形势。近来的煤炭价格回升,主要源于去产能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和迎峰度夏电煤季节性需求增加,短期脱离了市场基础,但煤炭供需基本面没有根本改变,随着气温逐步回落,煤炭价格将趋于稳定,不具备稳定回升的市场条件。今年1-7月,全国煤炭消耗同比下降4%。同时,为稳定煤炭供应,应对煤炭价格拉涨,国家已启动了稳定煤炭供应、抑制煤价过快上涨预案,煤炭企业不要因煤价上涨而动摇去产能的信心和决心。
三、退出煤矿尽快停止煤炭开采生产活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止停工停产煤矿违规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电〔2016〕541号)要求,确定凡列入2016年去产能任务的煤矿,责令于9月底前全面停止煤炭开采生产活动,留余基本的井下设备回撤、井筒封闭、职工分流安置等工作时间。拟于10月初组织开展煤炭去产能任务督查,对未及时停止生产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四、做好退出产能煤矿验收准备工作。国家有关部委即将印发《煤炭行业退出产能验收办法》,初步确定的煤矿关闭退出应达到以下主要标准和基本条件:注销核准文件,吊销相关证照,并已在网站上公告;停止生产供电;拆除回撤井下设备,封闭填实井筒(其中,拟保留改为瓦斯抽采等其它用途的,应履行报批手续);井口位置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关闭标识牌;相关资料整理成卷、影像资料建档备查等。请各煤炭企业按照要求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目前,时间十分紧迫,去产能任务十分艰巨,煤炭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必须自我加压,加紧工作节奏,抓紧推动落实,务必按质按量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