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神华销售集团发布了一份《关于调整动力煤长协和现货销售政策的通知》,引起业界广泛关注,甚至有媒体解读为神华将调整销售策略,提高市场煤销售比例,搞变相涨价。如果大家仔细通读一下通知的核心内容,应该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下面,我们不妨一条一条试着分析一下:
(1)对没有签订年度长协客户,11月15日零点起暂停供应动力煤。
分析:今年的年度合同谈判在国家发改委的主导下,神华和中煤等煤炭企业在价格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让步,国家发改委也要求煤电双方尽快签订有约束力的年度合同。对没有签订年度长协客户暂停供应动力煤,催促用户尽快签订长协合同,不排除是按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作出的决定。另外,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12月份就要开始执行2017年的长协合同,之前长协合同量兑现率低,新签订的长协兑现率应该会很高,也不排除神华因自产煤不足暂时无法保证未签订长协客户的供应。
(2)签订长协的终端用户,截止11月15日零时,对未完成年度合同数量的客户,仍按本月长协与现货4:6执行,对长协价格供应量已完成年度供应数量的客户,所供煤炭全部按现货价执行。
分析:在煤炭相对紧缺及长协价和市场价有较大价差的情况下,超量兑现年度长协合同肯定会引起一系列管控风险和审计风险,神华如此要求合情合理。
(3)对签订长协的贸易客户,从11月15日零时起,停止其年度长协价格的煤炭供应,所供煤炭全部改为执行现货价,并且当月执行总量不得超出 1-7月实际完成月均量。11 月 15 日零点前已完成 1-7 月实际完成月均量的用户,下半月不再确认船舶。
分析:从这条不难看出,市场上传闻7月份以后神华不向贸易客户销售煤炭应该属实。目前,重提向签订长协的贸易客户供煤,不排除有部分贸易客户可能与神华签有新一年的长协合同,神华需要向他们提前供煤以巩固相互合作感情。
从上面这些分析,我们基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神华销售集团发布的这个通知,只是为了解决新旧长协合同如何衔接问题,而且再次强调11 月15号之后其长协终端用户将优先保障,并未改变之前定下来的销售政策。
另外,据某些电厂负责采购的人员介绍,签订长协之后有大型电力集团通知旗下电厂限价采购,5500大卡北方港平仓不得超过685元/吨,而且12月份的长协合同价会是580元/吨。考虑到国家发改委仍在全力调配铁路集中向北方港口运煤,高库存的情况下港口下水煤价格下行压力越来越大,这个价格很可能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