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用户消息,12月28日,呼和浩特铁路局下发的《关于延续部分货物运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将延续执行整车煤(01)、焦炭(03),金属矿石(04)运费上浮10%的政策,项目号不变。其中,管内各站发往柳村南,青黄岛东、东港、曹妃甸西,唐山西站的整车煤(01)运输,自2016年12月29日00时00分起至另有通知时止,运费恢复执行国家规定的基准运价率。
该通知的下发表明,12月29日开始,该铁路局新街到曹西、东港、柳村南、秦东、唐山西共5个到站取消上浮10%的政策,新街到港煤炭运价下调。
分析认为,此次呼铁局下浮到港煤炭运费,不外乎几个原因。首先,因为港口煤价涨跌影响传导至产地需要一定时间,暂时对产地煤价不会带来较大影响;其次,鉴于该局运距不占优势,下调运价后,或将与西安局、太原局形成新的竞争局面煤炭铁路运力紧张可能得到缓解。再次,呼铁局下调到港运价,不会对其他路局价格政策形成影响。总体来看,目前太原局等煤炭主产地相关路局的运力依然十分紧张,短时间内难以缓解,所以其他路局仍将延续10月份的运价上浮政策。(交易中心微信平台搜集整理)
附:《关于延续部分货物运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适应运输市场,进一步落实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定价机制,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2015]1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铁路局经研究决定,延续执行整车煤(01)、焦炭(03),金属矿石(04)运费上浮10%的政策,项目号不变。
其中,管内各站发往柳村南,青黄岛东、东港、曹妃甸西,唐山西站的整车煤(01)运输,自2016年12月29日00时00分起至另有通知时止,运费恢复执行国家规定的基准运价率。制票时不输入上浮项目号041640001。
各货运中心、集通铁路公司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发挥铁路价格的积极引导作用,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收入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好堵漏保收工作。
呼和浩特铁路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