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国办发〔2017〕34号),表彰了2016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成效明显的26个省(区、市)、90个市(地、州、盟)、127个县(市、区)。通报中,对超额完成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量成绩较好的9个省(市)进行了表扬,其中,陕西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在受表扬的5个省(市)之列。按照“超额完成2016年去产能目标任务量10%以上的,按超额比例的1.5倍给予奖励”的表扬激励办法,国家对陕西省奖补资金为9.1亿元。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和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市(县)和相关企业紧密配合下,陕西省共引导关闭退出产能煤矿62处、化解产能2934万吨,超出国家下达陕西省年度任务的41.8%;安置职工3.36万人,拨付中央专项预拨奖补资金13.7亿元,退出产能矿井的验收工作于当年全部完成。
2017年,陕西省煤炭去产能任务为75万吨,关闭矿井3处,需要安置职工1393人,加上2016年结转本年度累计需要安置职工1.79万人。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去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5月底前对列入2017年退出产能煤矿进行公示,验收工作力争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
煤炭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把表扬激励化为动力,以饱满的热情和干劲投入到贯彻陕西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推动陕西追赶超越实际行动中,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