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至15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黄骅港召开了“黄骅港务公司四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审查会。专家组查验了现场听取了调查单位汇报后,一致认为该公司四期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此次四期工程环保单项顺利通过评审,是四期工程验收的一个重要节点,使工程总体验收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与会专家及代表先后来到四期工程应急物资储备库、码头、生活污水处理站、露天堆场、含煤污水处理站、筒仓区、一二期露天堆场防风网、危废物资贮存间、翻车机房、人工湖等项目进行了现场核验;对中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细致审查,在听取了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对工程和调查报告内容的介绍后,经认真讨论,与会专家对港务公司在降尘抑尘、水资源循环利用、生产组织管理、美化港区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最后形成了《黄骅港(煤炭港区)四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验收调查报告内容真实、情况清楚,本工程按照环评批复及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要求落实了大气、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报告总体符合验收要求,项目总体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