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华电力公司柳州电厂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正式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出具的环保验收批复文件。
一期工程建设2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于2016年底全部投产,同步建设高效电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装置和配套的热网工程。从基建期到运营期,该厂积极践行神华集团“1245”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始终坚持“环保领跑、效益领先、创新领航”,工程基建阶段,该厂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到环保设施与机组建设的“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为积极响应国华节能减排要求,该厂按照“节能环保用加法,系统设计用减法”的顶层设计理念进行系统优化,在建设常规环保设施的基础上,多投入3亿多元资金,增加了湿式除尘器、低低温省煤器、圆形煤场(全封闭)等节能环保设施。机组投运后,该厂加强设备运行、操作和环保监管,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明显优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成为广西首家实现“超低排放”的热电联产机组。
验收过程期间,专家验收组一行深入生产现场,实地查看了该厂水深度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脱硝系统等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及落实燃煤供热小锅炉替代情况,在听取该厂关于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汇报并审阅、核实了相关资料后,专家组认为该厂一期排放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除尘、脱硫脱硝效率均达到设计指标;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排放和中水处理情况均符合环评设计要求,认真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过充分讨论后一致同意该厂一期工程2X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表明该厂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和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彰显了该厂在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开展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