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能源工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经信运行〔2017〕22号)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5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煤电价格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经信通〔2017〕22号)有关要求,提升电煤库存量,结合2017年7月6日第6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7月2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议议定事项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要求,8月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7年汛期电煤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发电〔2017〕55号)出台。
2017年汛期电煤储备工作方案力争通过电煤“淡储旺用”,完善电煤市场“稳压器”、“蓄水池”功能,实现煤炭生产及电煤供应季节性均衡,确保全年和明年春节前后电力稳定供应,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当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根据任务分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电煤库存逐步提升。截止8月7日,全市电煤库存总量达130.56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