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潞安集团举行第二批契约化管理暨分红权激励试点单位签约仪式。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游浩,副董事长、党委常委王光彪出席,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约单位代表参加。
仪式上,游浩先后与潞阳煤炭投资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契约化管理协议》、与潞安工程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分红权激励管理协议》、与司马煤业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分红权激励管理协议》。三家试点单位负责人依次作了表态发言。
游浩指出,推行契约化管理和分红权激励是集团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具体行动,是创新经营管理、提升经营质效的重大举措,无论在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改革创新。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改革创新经营管理体制、体现出真放权;二是改革创新考核激励机制、体现出真奖励;三是改革创新目标制定模式,体现出对标先进;四是改革创新责任和压力传导机制,体现出层层传递压力;五是改革创新签约方式,体现出公开透明。
游浩强调,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各试点单位要遵守契约精神,认真兑现、全力兑现。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状态,以百折不挠、敢于胜利的坚定决心,撸起袖子加油干,走好新征程、探出新路子、创造新业绩,奋力开创具有国际竞争力清洁能源品牌企业的崭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王光彪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希望三家试点单位能够迅速行动,先行先试,试出成效、试出经验、试出路子,通过管理的不断创新来推动改革、深化改革,始终保持强劲发展活力。
契约化管理主要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达到经营目标责任和双方权利义务的刚性约定,分红权激励主要是通过增量利润共享的方式来激发企业经营发展的内生动力,两种模式又都体现了以经营业绩为导向、打破现有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市场机制的薪酬模式、谋求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据了解,自8月14日签订首批契约化管理暨分红权激励试点协议以来,集团各层次、各单位反响很大,主动请缨的单位越来越多,都要求尽快实行,已经很好地起到了试点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