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8101工作面光纤测温系统安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的委托,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8101工作面光纤测温系统安设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8101工作面光纤测温系统安设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HTGJZB-TM170831
2.3交货期: 2个月
2.4招标内容: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8101工作面光纤测温系统安设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必须具有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明)。
3.2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3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1)光纤检测系统主机及设备应符合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标准,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以及防爆合格证;
(2)监控系统应具有开放性架构,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通讯协议,具备同其他相关通信系统接口;
(3)投标人提供的系统井下主机必须同时具备127V和660V供电模式接口;
(4)投标人提供的系统井下主机必须同时具备电网接口和光网接口;
(5)本次所投系统能与以前运行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
(6)设备要求主机放在井下显示、报警,井下调度室同时显示。
3.4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需要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内无诉讼、无仲裁纠纷、无违约承诺函。
3.6近三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1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2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产品资质证明文件文件,详见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4.4近三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3份以上(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内无诉讼、无仲裁纠纷、无违约承诺函
4.6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可进行二维码扫描查询的证件不需提供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同市矿区海驿快捷酒店509房间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和《大同煤矿集团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B座10层C户
邮政编码:030012
总机电话:0351-8720721
传真:0351-8720728/9
联系人:王女士0351-8720721-801
账户名称: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帐号:95760342000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