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大气污染指标,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按照《桓台县2017至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桓台县结合实际,下发《关于加强秋冬季清洁能源供暖和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在符合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划定禁煤区(果里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和禁燃区。根据《通知》,桓台县禁燃区包括9个镇(街道)120个村(社区)。桓台县民用储煤场地共有12处,工业企业储煤场地共有9处。
在划定的禁煤区内不准销售和堆放民用散煤,在划定的禁燃区内不准燃用散煤供暖。《通知》指出,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所辖农户推广安装集中供热设施,并使用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能源供暖,逐步淘汰易产生粉尘和烟尘排放的落后燃煤土水暖炉。对计划安装气代煤、电代煤供暖设施并享受政府补贴的镇(街道)村(社区),必须与农户签订好协议,清除农户燃煤炉具,清理所储存煤炭,并集中就近送燃煤电厂焚烧处理。整建制集中供暖和安装气代煤、电代煤供暖设施的村(户)一律不准经销、储存和燃烧散煤。已安装气代煤、电代煤的村(户),对供暖季到来仍在用散煤取暖的,收回气代煤、电代煤政府补贴,并停止供气供电。对未列入推广气代煤、电代煤的镇(街道)村(社区),继续推广和鼓励农户燃用清洁煤炭和安装使用清洁燃煤炉具,做到少烧煤、烧好煤,降低烟尘、粉尘排放,减少大气污染。
桓台县禁燃区名单:
索镇
气代煤、电代煤(5个村):北城小区、张桥村、任庄村、前毕村、后毕村
集中供暖(11个村):于家村、王沟村、建国村、西镇村、五里村、赵家村、永安村、永和村、新民村、花园村、宫家村
唐山镇
气代煤、电代煤(17个村):前诸村、后诸村、后七村、邢家村、郇家村、东莫王村、黄家、唐二村、唐三村、唐四村、教师公寓、宋店村、石店村、徐店村、楼一村、宏杰花园、薛庙村
集中供暖(1个村):兴旺村
田庄镇
气代煤、电代煤(5个村):东埠村、西埠村、北埠村、大庞村、小庞村
新城镇
气代煤、电代煤(10个村):四里村、河滨建工小区、镇府小区、乐园小区、教师公寓、耿三里村、花园村、崔家村、邢庙村、毛家村
马桥镇
气代煤、电代煤(4个村):陈一村、陈二村、姚郭村、宗崔村
集中供暖(27个村):康杨村、小庄村、东圈村、西圈村、南营村、西孙村、祁家村、罗道村、北岭村、西岔村、东岔村、北岔村、张庄村、码头村、前金村、后金村、五庄村、马桥村、姜家村、红庙村、北一村、北二村、北三村、辛庄村、冯马村、齐马村、胡马村
荆家镇
气代煤、电代煤(7个村):荆一村、荆二村、荆三村、荆四村、高王村、里仁村、前刘村
起凤镇
气代煤、电代煤(2个村):华沟村、鱼一村
果里镇
气代煤、电代煤(12个村):前鲁村、红庙村、周家村、万家村、孔家村、辛兴村、麻家村、永富村、黄家村、绍南村、绍北村、李王村
集中供暖(7个村):后埠村、付坡村、后鲁村、伊家村、太平村、康家村、急公村
城区街道办事处
集中供暖(12个村):宝发社区、宝龙社区、少海社区、恒星社区、西苑社区、锦秋社区、兰香园社区、紫悦城社区、东城社区、商城社区、云涛社区、兴华社区
桓台县民用储煤场地名单:
1.山东鲁中煤炭储备物流有限公司(索镇)
2.淄博金安型煤有限公司(索镇)
3.桓台圣至丰商贸有限公司(马桥镇)
4.淄博互惠商贸有限公司(唐山镇)
5.淄博灿宝贸易有限公司(唐山镇)
6.淄博天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凤镇)
7.淄博澜涛经贸有限公司(新城镇)
8.桓台县骏桥创业服务有限公司(马桥镇)
9.淄博昊明经贸有限公司(荆家镇)
10.桓台县田庄镇朝阳煤炭经营部(田庄镇)
11.桓台县田庄镇杨泰煤炭经销处(田庄镇)
12.桓台县田庄镇鑫烨煤场(田庄镇)
桓台县工业企业储煤场地名单:
1.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马桥镇)
2.桓台县唐山热电有限公司(唐山镇)
3.淄博齐林贵和热电有限公司(唐山镇)
4.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唐山镇)
5.淄博晨光海德热电有限公司(田庄镇)
6.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果里镇)
7.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果里镇)
8.山东仁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起凤镇)
9.桓台县春源热力有限公司(索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