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和提升延安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2017年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区域四址范围:东至姚店镇郑崖沟口以西、房子村村口以西、白牙村猪场洼以南,川口乡至冯坪大桥以北,李渠镇崖里坪沟口以南、柴崖沟口以南;西至枣园街道高速路出入口;北至河庄坪镇石圪塔村北高速路出入口以南;南至柳林镇三十里铺村交警中队以北;西南至万花乡政府罗崖村(含罗崖村);东南至柳林镇四岔铺村(含四岔铺村)。本范围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城乡居(村)民住户、饮食服务行业及商业门店等燃煤户。
二、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区域指定煤种:大气污染治理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硝烟脱硫除尘设施完好的链条式锅炉使用沫煤指定矿为红柳林煤矿、张家峁煤矿、巴音孟克纳汇煤矿、圪柳沟煤矿、响水河煤矿、西河湾煤矿、郭家湾Z5-1煤矿;民用煤指定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洁型煤作为城区唯一煤种。
三、民用型煤每吨售价600元,按比例免费足量供应引火煤,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免费统一印制购煤证,由街道、乡镇、社区、村组负责向大气污染治理区域内燃煤户发证,一户一证、凭证购煤、编号管理。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大气污染治理区域内燃煤规定,自觉到社区、村组办理购煤证,在购煤时认清标识、索要票据。严禁购买使用非指定煤种,严禁焚烧垃圾、沥青、塑料、竹胶板、衣服等燃杂燃非物品,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没收、查扣。
四、大气污染治理区域内煤炭经营者严禁存储、销售非指定煤种,一经发现将予以查扣、处罚。对现已存储的非指定煤种的居民用户,主动到能源集团公司各售煤点兑换,价格由物价等部门核定;对拒绝进入现场或拒不接受检查检验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上限予以处罚。
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在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区域内合理设置煤炭进出检查站,对进入大气污染治理区域的运煤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对未经批准或以其他方式运输非指定煤种进入大气污染治理区域的,将依法予以查扣、处罚。
六、大气污染治理区域内的街道、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检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坚决杜绝燃杂燃非现象;负责对辖区内各售煤场、储煤场进行规划布点、日常监管;负责对辖区内单位、小区、住户等用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区城管、环保、宣传、广电、街道、乡镇负责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区域内的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