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下达应对重污染调度令:预警级不得低于橙色〉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2017年第10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调度令显示,按照《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了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7年】第10号。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会商预测:11月4日—11月7日,山西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该调度令要求,山西各市在11月4日―7日期间启动不低于橙色级别的预警,并随时根据污染情况加严应急等级,采取更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
据了解,橙色预警等级为:经预测,市区范围内将发生连续3天空气质量指数超300值,不超过500值,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上述调度令要求,山西各市要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执行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要求,坚决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此外,山西各市要加强应急减排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
消息称,山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级别采取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是: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等级确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限排企业名单,实施响应措施;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限排名单的企业要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减排、限排及提高大气污染物处理效率等措施。
同时,加密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整治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
〈太原启动工业企业错峰生产:11月起至明年3月31日〉
为有效防治采暖季天气重度污染,太原市从11月起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涉及钢铁、焦化、火电等七大行业196户企业,将持续至明年3月31日。
太原市是我国北方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同时也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之一。今年采暖季,该市采取清洁供暖改造、工业污染整治、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等多项措施积极防治大气污染。
太原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采暖季期间,该市将加大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其中,钢铁企业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施限产,焦化企业通过延长结焦时间实施限产,铸造企业按燃料类别实施停产。建材行业中水泥、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等建材企业全部实施停产。
此外,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具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设施原则上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政府批准。
太原市明确,将在采暖季期间开展企业错峰生产专项督察,严打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