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集团2018年综采、综掘设备采购(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集团2018年综采、综掘设备采购(一),已由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源:维简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
受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管理处委托,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同煤集团2018年综采、综掘设备采购(一)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TZ-HWSB2017/0002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2.4付款方式:本次设备招标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将根据需方资金情况分批付款。
2.5交货时间:详见招标内容
2.6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
2.7招标的设备型号如涉及到某一单位的型号,本次招标不作为唯一选择,仅供参考,设备只需满足技术要求即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1、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必须有法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或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3、产品资质证明文件:针对所投产品的煤安证、产品检验报告及其它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与设备相配套的电机、电控装置应具有防爆合格证和MA标志(复印件加盖公章)。
3.4、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5、近三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3份以上(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结果(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内无诉讼、无仲裁纠纷、无违约承诺函。
3.9、被授权人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劳动合同)
备注:可进行二维码扫描查询的证件不需要提供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7日(周六、日不休息),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大同市恒安新区平德路金融学府2#商铺)持本公告第3项所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包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3日8时-9时
递交地点: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9:00时
开标地点: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同煤集团网》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管理处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新平旺
邮编:037003
招标代理机构: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同市恒安新区平德路鹏程广场
邮编:037003
总机电话:0352-7894598
传真:0352-7894598
E-mail:tmdzzbgs@163.com
联系人:谢先生、刘先生
开户名: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大同矿区支行
联行行号:301162000047
账号:142 000 603 012 016 002 544
同煤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0352-786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