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安委办将组织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复工复产煤矿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检查是在前段时期开展“打非治违”执法大检查的基础上,着重对复工复产煤矿开展检查。
主要检查煤矿是否严格执行煤矿“一矿一月一审”工作计划监管制度;是否明确县市区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煤矿监管监督联系人员,并挂牌公示;是否落实分类处置、分类监管措施;煤矿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工安全培训;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深越界和证照超期仍组织生产的“五超”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整治措施等方面。
此次检查将对地面、井下各大系统、各设施设备、各作业地点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煤矿复工复产程序已组织复工复产矿井,坚决停止作业,对擅自组织复工复产矿井及借整改之名、借技改之名违规组织原煤生产的煤矿按“四个一律”措施实行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