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坚持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察,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着力强化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不断健全完善组织、制度、责任“三个体系”。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全面推动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示范矿井创建,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职业危害防治示范煤矿创建活动。
三是强化技术装备,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通过技术装备提升,减少现场作业人员,降低职工劳动强度。
四是强化监察督促,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和粉尘防治攻坚战;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察,全省煤矿一体化监察率达100%,有效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