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省
煤矿安全生产,有效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省安委会办公室、
青海煤矿安监局专题研究部署重点时段煤矿安全保障工作。近期,青海煤矿安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深入海西、海北两州重点产煤地区,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
煤矿企业落实重点时段煤矿安全保障措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共查处问题和隐患19项,作出责令整改处理决定7项,责令1处煤矿采煤工作面停止生产,实施行政处罚4万元。
检查组组织州、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大柴旦镇和热水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和青海煤矿安监局关于做好当前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并就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产煤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把严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冬季煤矿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煤矿安全隐患,严防煤矿企业在冬季用煤高峰为抢产量、抢进度、抢效益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二是各煤矿企业要结合此次大检查查处的问题和隐患,举一反三,继续组织开展全面安全自查自改,确保重点环节管理到位、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治理到位。三是原则上各煤矿企业春节期间必须放假,确有困难不能放假的,煤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职能科室人员及其上一级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一律不得放假,必须坚守岗位。四是各单位和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春节、“两会”期间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和矿领导带班制度。五是要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遵循“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复工复产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