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报送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8﹞3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
为全面了解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请各单位汇总分析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阶段性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以来,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考核定级和降级、撤消等级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发现的典型经验,当前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等。
二、填写相关表格。
(一)新标准实施以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见附件1、2)。
(二)具有自动化无人工作面的矿井名单(见附件3)。
(三)单班入井人数超1000人、或生产能力在30万吨以下(不含)矿井单班入井人数超过100人的矿井名单(见附件4)。
请各单位按要求分析总结、填写表格,形成总结报告,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于2018年6月8日前将总结报告、附表连同电子版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联系人:梁子荣、刘波;
联系电话:010-64464789、64464294(带传真);
电子邮箱:liangzr@chinasafety.gov.cn、
liub@chinasafety.gov.cn。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