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
浙能集团针对此前微博网友 @李三笑0008 的实名举报正式回应。称浙能集团系正常的套保采购,并无有意识囤积居奇影响煤炭价格的行为,并表示已经向发改委提交说明。
以下为浙能集团说明原文:
浙能集团关于2018年电煤采购和 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的汇报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煤炭处:
浙能集团在浙江省内控股管理燃煤电厂共13家,年耗煤量在5000万吨左右,耗用电煤均由下属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统一采购。
作为浙江省属大型国有发电集团,浙能集团坚决拥护国家发改委关于稳定煤炭市场、促进市场煤价回归合理区间的各项政策措施。近日,我公司发现新浪微博用户李直(微博名:李三笑0008)在新浪微博上公开实名举报浙能富兴通过期货逼仓拉高煤价。经我公司核查,其所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浙能富兴套期保值背景
近两年来,国家发改委为稳煤价、保供应,大力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浙能集团积极主动与神华等大型煤企沟通,但由于大型煤企难以满足我们年度长协量的诉求,为应对近两年国内煤炭现货价格高位大幅波动,我公司同意浙能富兴在1000万吨/年(约占电煤耗量的20%)的额度内择机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长期以来,浙能富兴的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郑商所的相关规定执行,郑商所对实体企业开展套保的态度是明确支持的,我们业务衔接一直很融洽。
2018年1-4月份,浙能集团省内煤机耗用电煤1550万吨,神华等大型煤企年度长协履约量为337万吨,占我公司耗煤量的22%。由于近八成的煤炭价格是随行就市或由大型煤企确定(月度长协部分),导致我公司1-4月份电煤平均采购成本超过650元/吨(北方港平仓价)。在此背景下,浙能富兴在动力煤期货1805、1807、1809合约择机开展了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举报信中不实言论的说明
1、举报信中提到“自己库存不低的情况下仍然通过期货逼仓拉高煤价”, “在期货动力煤05通过大肆投机逼仓爆赚2亿,制造虚假的现货紧缺行情,方便继续逼仓07和09合约”等不实言论。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电厂耗煤需求超预期等因素影响,4月份以后,浙能集团省内电厂库存下降较快,4月底以来我公司厂港总库存仅维持在260-280万吨(厂存只有7天),迎峰度夏电煤保供压力加剧,“囤积现货”严重失实。
浙能富兴通过对当前及后续的煤炭市场走势分析,为在迎峰度夏期前积累合理库存,原计划增加一定的市场采购量。但为避免因集中采购导致市场资源紧张、煤价上涨等问题,在持有1805合约头寸且成本可控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求及库存水平做出1805期货交割决策,以此进行现货资源补充。
浙能富兴1805合约最后实际交割结算价612.2元/吨,共交割动力煤146万吨,若如该不实言论所列 “在期货动力煤05通过大肆投机逼仓爆赚2亿”,则浙能富兴1805合约建仓成本约为475元/吨,而实际上动力煤1805合约自活跃以来最低价格为554.4元/吨,完全与事实不符。
2、关于举报信中“利用期货市场集中持仓和关联持仓来大肆投机来牟取暴利”等不实言论。
浙能富兴参与期货市场始终以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合理及可接受的价格区间内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控制发电成本在合理区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目标。持有期间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操作及炒作,且每日成交量以不影响期货价格走势为原则。5月上旬,期货市场快速上涨,浙能富兴在动力煤期货1807、1809合约上均有套保头寸且期货账面浮盈,考虑到公司实际用煤需求,公司并未进行任何套利操作,始终以套期保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浙能富兴负责我公司所有电煤的统一采购工作。在当前煤炭成本已占据燃煤电厂发电成本70%以上的情况下,煤炭价格的不断下降,才符合我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诉求,因此浙能富兴不具备通过做多期货“大肆投机来牟取暴利”的动机。
3、关于举报信中“厦门某外贸国企作为05动力煤空头30万吨货协商让富兴协议平仓或者分期交货已经完全愿意承担期货上损失的情况下,富兴为了制造现货紧张的目的断然拒绝这种公平合理的方式非让人家在港口去购买现货来制造现货紧俏的气氛。”等不实言论。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1805期货合约交割多空双方协商均较为顺利。通过郑州商品交易所配对,与浙能富兴构成现货交收关系的厦门企业有一家,是厦门象屿(600057),该不实言论所提协议平仓等方式子虚乌有。双方在交割方式和交割时间上都进行了友好的协商和洽谈,目前期货交割进展顺利,有望如期完成现货交割。
浙能富兴作为省属大型国有发电集团下属子公司,肩负着保障集团省内电厂电煤保供的重要社会责任,同时作为实体企业一直致力于创造企业经营效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公司参与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始终以套期保值为出发点,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均合规合法,受市场监督。
特此汇报!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