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的4个重点:
其一,重点区域从原来的28个城市增加到80个城市,较之前的“2+26”城市,范围扩大了很多。
其二,“以钢定焦”,下一步要研究怎么压减山西省、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的焦炭产能。
其三,在区域内,每年都有半年的时间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其四,在重点地区将严控新增产能,不允许向这些地方转移。
一是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当前,钢铁行业市场形势好转,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部分地区和企业投资钢铁行业的意愿增强,产能扩张冲动明显,严防新增产能成为钢铁去产能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在今年5月~6月份开展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工作中,抽查组发现钢铁行业存在不履行产能置换手续、产能置换比例达不到要求、用“异形”炉容搞数字游戏、应拆除设备以停代拆等典型问题。
钢铁行业要充分认识到产能置换政策对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产能置换办法,做到不走样,防止产能边减边增。在思想上,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去产能的既定政策,不碰政策红线。在执行上,要严格按照“一个必须,六个不得”的工作要求和减量置换的基本原则,制订合理合规的产能置换实施方案。
结合近期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一个必须,六个不得”的具体内容:“一个必须”是指,用于产能置换的冶炼设备必须在各省人民政府2016年上报国务院的去产能方案中;“六个不得”是指,用于置换的产能不得是列入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不得是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是“地条钢”产能、不得是落后产能、不得是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不得是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
下一步,工信部将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产能置换工作的监管力度,适时对已公示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回头看”,对重复置换、弄虚作假的行为,以及置换方案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严格惩戒。
二是持续做好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2016年以来,工信部在已公告的304家钢铁规范企业的基础上,已开展了两次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目前,规范企业总数调整为256家。
2018年,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持续规范生产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工信部将在以下3个方面继续进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其一,将严格审核新申请规范企业。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范企业数量逐步减少原则的基础上,实现规范管理,严进严出,严监严管,进一步提升规范企业的整体水平。其二,做好已公告规范企业的整改和撤销工作。根据各地和有关央企报送的2018年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组织开展规范企业复核工作,对现有规范企业中发现并核实存在环保、安全、质量等问题的,进行整改或撤销,并及时予以公告,倒逼不规范企业加快退出市场。其三,做到年度审查工作常态化、定期化,及时掌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更好地开展化解过剩产能、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支撑,形成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长效机制。
三是推动京津冀钢铁产业结构调整。京津冀地区是我国钢铁集聚发展区,产能和产量高度集中,远远超过了区域钢材消费需求和环境承载量。其中,河北省钢铁对外输出量将近40%,钢铁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京津冀地区钢铁企业在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总体来看,京津冀地区环保形势依然严峻。这给该地区的钢铁企业提出了一个问题:面对愈发严峻的区域环保形势和持续加大的错峰生产力度,是坚持在区域内发展,还是主动向区域外寻求新的发展?
对此,应从以下4个方面推动京津冀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其一,继续压减区域内钢铁产能总量。京津冀地区面积仅占全国的2.2%,却集中了全国约25%的钢铁产量,单位面积钢铁产能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今年初以来,河北省、天津市高度重视钢铁产业绿色转型发展,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全面实施超低排放,但由于存在钢铁产量过高、集中排放等问题,仍然给京津冀地区的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可以看出,继续降低区域内钢铁产能总量是减少京津冀地区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治本之策。其二,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自主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其三,科学决策城市钢厂搬迁。京津冀地区正在或谋划搬迁的钢铁企业,应借鉴国内外城市钢厂搬迁的经验和教训,整体规划,分类对待,审慎决策;要对比分析、研究关停转型,向区域外转移,以及转型发展电炉钢等多种方式,科学决策,审慎推进城市钢厂搬迁,避免近距离、简单化搬迁;避免因搬迁使企业背负沉重的包袱,影响企业发展,甚至成为新的“僵尸企业”。其四,推进钢铁产能合作。鼓励钢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通过资本、管理和技术输出,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投资建厂,规避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