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煤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等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7〕28号)和《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7〕4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于2018年7月6日,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聘请专家8人组成考评组,对武平县宁洋煤炭开发有限公司(+310采区、五采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了现场检查定级考评,考评结果是:武平县宁洋煤炭开发有限公司(+310采区、五采区)总得分为74.2分,达到了《试行办法》规定的三级标准,福建煤监局拟近期批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6月17日至7月2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办公室反映。电话:0597—2291493。
龙岩市煤炭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