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罗县把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控增量,减存量,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
一是加快实施新能源替代工程,2018年共备案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33个,概算总投资370.2万元。
二是实施天然气配套建设项目5个。
三是建成县城区洁净煤配送中心1座、乡(镇)洁净煤配送中心11座,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补充的洁净煤配送服务体系,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同时,加大城乡煤质监管和散煤销售点取缔,置换洁净煤1964.7吨,取缔散煤销售点50余家,乡镇散煤经营行为得到根本性整治,燃煤达标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