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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钢铁等四大行业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

日期:2018-09-05    来源:中国科技网

国际煤炭网

2018
09/0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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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火电企业 发电企业 电煤中长期合同价 上网电价

9月3日,山西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重点行业用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用电企业全电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促进四个重点行业与发电企业开展长期深度合作。  

当前,山西火电企业亏损严重,中南部部分企业发电意愿不强、电煤库存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山西中南部区域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山西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重点行业用电量占全省工业用电量的45%左右,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65%以上,是山西主要用电行业,也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力。  

落实国家放开四个行业全电量市场交易政策,促进四个重点行业与发电企业开展长期深度合作,实现利益共享和共赢发展,对山西电力安全运行乃至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用电企业究竟如何进行市场化交易呢?对已经完成注册进入电力市场的四个行业用电企业,对已经通过交易平台与发电企业达成交易合同的,鼓励发用电双方自主协商,协商交易应约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交易双方可根据发电企业电煤来源,自主协商选取合理的基准电煤价格,将与其对应的发电价格确定为交易合同的基准电价,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参考煤电标杆上网电价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对应的发电价格确定为基准电价。交易双方可自主协商建立价格浮动机制,综合考虑各类市场影响因素,协商确定浮动的参考标准、浮动周期、浮动比例。推荐综合考虑发电成本、煤炭市场价格、下游产品价格等市场因素,建立电价浮动机制。

若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无法通过自主协商达成交易,可先放开发用电计划,并设置过渡期至2019年底。过渡期内,用电企业电价按销售目录电价标准确定,并由交易中心组织挂牌交易,成交发电企业的电价按销售目录电价扣减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后确定;过渡期后,用电企业执行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按照自主协商、集中撮合、偏差处理等相关规定形成用电价格。  

山西鼓励用电企业(含售电公司代理的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及电网企业签订3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中长期合同,促进双方锁定经营风险,优化生产安排;对签订1年以上中长期交易合同的,允许用电企业(含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周期内跨年度调整月度合同和在合同周期内每年调整一次年度合同。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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