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国家煤矿安监局在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重点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会议听取山西、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汇报。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玉治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应急管理部部长办公会议要求,守住安全红线,努力实现零死亡目标;要坚持问题导向,正视采掘失调、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和瓦斯等突出问题,狠抓等级鉴定、监测监控系统、区域防突措施三个关键环节工作;要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加大煤矿安全投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及标准、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班组建设和设备管理、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不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黄玉治强调,要切实尽职担当履责,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要从严从实从细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措施处罚。要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建立事故内部反思机制,加大事故督办、通报、约谈、警示等工作力度,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据统计,今年1-8月,全国共发生煤矿事故169起、死亡211人,同比增加20起、减少32人,分别上升13.4%和下降13.2%,形势总体稳定。但贵州、四川、黑龙江、山西、河南、陕西、湖南、安徽等8省与其他产煤省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多,分别占全国的55.0%、66.9%,是今年以来煤矿安全重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