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2016〕7号、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规定,晋城矿区玉溪煤矿编制了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并按程序上报国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以国能综函煤炭〔2018〕402号文同意了玉溪煤矿化解过剩产能方案。按照有关要求,现将玉溪煤矿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公告如下:
玉溪煤矿项目建设规模240万吨/年,通过关闭煤矿、核减生产煤矿产能方式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承担任务量48万吨/年。其中,山西省2017年关闭的山西大同矿区安盛欣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山西陵川崇安附城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合计产能90万吨/年,不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其中8万吨/年用于本项目,折算指标16万吨/年;核减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产能30万吨/年,其中20万吨/年用于本项目,折算指标32万吨/年。
山西大同矿区安盛欣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山西陵川崇安附城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于2017年完成关闭退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完成产能核减,玉溪煤矿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已经完成。
特此公告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