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煤炭1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煤炭产量1366.76万吨,同比增长3.76%;销售煤炭2401.05万吨,同比增长4.43%;实现销售收入约94.89亿元,同比增长1.02%;实现销售成本约71.4亿元,同比增长20.28%;实现销售毛利23.49亿元,同比减少32.05%。
公告表示,母公司2018年度不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会对公司全年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019年,母公司将按25%税率进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申报,公司2019年度定期报告也将按照母公司25%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费用。待2019年度终了,如母公司能够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公告指出,虽然,近三年母公司的研发费用逐年稳步增加,但由于2016年下半年以来煤炭市场持续回暖,尤其是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大幅增加,经财务部门內部测算,母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没有达到规定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