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石嘴山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修订本)》的通知,“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得到较快发展,能源项目建设、能源供给运营、服务和管理等相关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经济、清洁、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保障。
到2020年,形成煤、成品油、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多元能源消费结构,煤炭、成品油消耗比重逐步降低,天然气、水、风、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比重不断提高。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82%以内,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7%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左右。加快推进新能源的规模化替代,新能源装机占电力装机的20%左右,新能源发电量占全市发电量的10%左右。
到2020年,全市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700万吨标煤以内。其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500万吨以内,能源产出率达到4000元/吨标煤左右,完成自治区下达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率目标任务。全市电力消费总量控制在300亿千瓦时以内,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其中新建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排放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之内。
2015年,全市煤炭产能、产量分别为2413万吨、1320万吨。由于市内煤炭资源日趋枯竭,全市煤炭产能将进一步下降。“十三五”期间,必须加快煤炭资源勘探,形成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加快现有煤炭资源整合步伐,采用先进采煤工艺和技术,提升煤炭开采能力,到2020年全市煤炭产能稳定在1500万吨左右,其中“太西煤”开采量控制在500万吨以内,力争实现全部就地转化。
2015年,全市煤炭消费量2982.36万吨。“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火电装机(含自备燃煤机组)超过250万千瓦,预计新增原煤消费量300万吨以上;新建煤化工项目预计新增原煤消费量500万吨左右;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预计腾退原煤消耗量300万吨;其他产业及民用需求通过实施节能和循环化改造挖潜基本平衡。到2020年,预计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500万吨以内。
原文如下: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修订本)》的通知
政石办发﹝2018﹞173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单位:
《石嘴山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修订本)》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修订本)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战略性资源,对地区经济的发展有着促进和约束作用。能源合理开发利用对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面对经济新常态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石嘴山市在保障能源供需平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有效节约能源,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开放等方面都面临着严峻挑战。按照市委、政府的部署,为满足全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保持能源、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推进能源绿色发展,促进“产业、民生、生态”转型,加快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石嘴山,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结合《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综合石嘴山能源现状及相关延伸产业规划编制《石嘴山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石嘴山市是一个因煤而建、因煤而兴的典型资源型城市,是国家老工业基地,也是西部地区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基地之一,五十多年来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转型发展任务,全市着力推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等工作,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加大能源资源转化力度,稳步控制能源消费,能源工业取得显著成就。“十三五”时期,是石嘴山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能源工业及下游产业仍将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支撑。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石嘴山市能源需求总量持续增长,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能源供给基本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全市能源结构初步优化,清洁低碳步伐加快,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能源及相关产业不断壮大。2015年,全市能源及其延伸产业[能源及其延伸产业:主要包括煤炭电力、能源装备制造和新型煤化工行业]实现增加值145亿元,较2010年增长2.6倍,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由2010年的34%提高到56%。
(一)能源产销持续下降,已从煤炭输出地变为输入地
“十二五”末,全市一次能源生产量1083.39万吨标煤,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原煤生产所占比重由“十一五”末的99.9%下降为“十二五”末的99.54%,风电、光伏发电则由“十一五”末的0.1%上升为“十二五”末的0.46%。
“十二五”时期石嘴山市一次能源生产量
——煤炭。近年来,随着煤炭资源枯竭和环保压力的加剧,石嘴山市深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大力整顿煤炭生产经营市场,倒逼煤企转型升级,全市煤炭产量持续下降。“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开采煤炭9248万吨,其中“太西煤”4623万吨,煤炭总产量比“十一五”时期下降了38.3%。
石嘴山市“十二五”煤炭产量及调出调入情况统计表
——电力。经过“十二五”的发展,石嘴山市初步形成了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协调发展的局面,全市已建成电力装机容量436.65万千瓦。其中:国有主力电厂火电装机266万千瓦,企业自备电厂(尾气、余热、矸石)98.65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光伏、风电、瓦斯)72万千瓦,人均装机量位居全国地市前列。2015年,全市发电量202.99亿度。其中:火力发电量198.97亿度,占全市总发电量的98.02%,同比下降5.91%;新能源发电量4.02亿度,占全市总发电量的1.98%,同比增加145.07%。
(二)能源消费总量稳步增长,万元GDP能耗逐年降低
2015年,全市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355.7万吨标煤,年均增长2.2%,能源消费稳步增长,但增速呈现下降趋势。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炭消费占比82.27%,较2010年下降6.47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增长速度加快,用气量达到1.7亿立方米,占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到1.54%;新能源电力消费4.02亿千瓦时,占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到0.92%。“十二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逐年下降,从2010年的4.0736吨标煤/万元下降到2015年的2.9462吨标煤/万元,累计下降27.68%,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石嘴山市“十二五”万元GDP能耗统计表
(三)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石嘴山市全面推进节能降耗行动,从严控制高载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累计淘汰电石、铁合金、建材等落后产能594.1万吨,电力落后产能44万千瓦,推广一批重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积极发展低能耗产业,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1.01%;全面推行建筑、交通、城市照明等领域的节能,实施老旧小区节能改造56.6万平方米。2015年,全市能源产出率达到3558元/吨标煤,较2010年的2455元/吨标煤提高38.25%。以资源化利用为核心,以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和矿热炉、焦炉煤气综合利用为重点,实施了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项目。2015年,全市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接近80%,较2010年提高20多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8.55%,较2010年提高5.43个百分点;资源产出率达到2680万元/吨,较2010年翻了一番。
(四)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储备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了一个大台阶,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煤炭方面。全市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关闭退出地方小煤矿17处,全市煤矿数量由2010年底的55处减少到2015年底的39处,产能2413万吨。扎实推进煤炭市场规范治理,先后取缔非法煤炭经营企业500多家,组建大武口区尉元、惠农区然能达、平罗县崇耀3家煤炭经营管理公司,全市3个煤炭集中区全部实现封闭管理。煤炭清洁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原煤入洗率达到90%以上。
——电力方面。建成沙湖750千伏变电站,全市220千伏主网架与宁夏电网的联络进一步加强。220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网实现协调发展,拥有220千伏变电站14座,主变37台,容量7560兆伏安,输电线路919.44千米;110千伏变电站29座,主变65台,容量3217.5兆伏安,输电线路995.17千米,地区电网承载能力及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高。实施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完成渠口、灵沙、下庙等35千伏及以下变电站改造扩建及隆湖六站、五堆子、银善小区移民安置等供电工程,全市农村电网完善改造面达到90%。
——燃气石油方面。建成石银天然气长输管线,总供气能力达1.95亿立方米;建成银川首站、大武口天然气储备站、惠农门站、惠农末站、平罗门站、沙湖场站、星海镇门站、红果子场站、锦林场站等9座配气站,敷设银川—大武口—惠农天然气长输线133公里,城市支线管网达805公里,工业园区次高压支线管网达55公里,具备了为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工商业及居民用户供气能力,城镇气化率达到80%。到2015年底,全市共建成CNG、LNG加气站24座;建成中石油石嘴山配送油库、中石化惠农油库2座,储油量达到7.6万立方米,经营性加油站119座,油气供应基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热力方面。供热供汽资源不断整合,城区供热结构不断优化。淘汰燃煤锅炉207台550.2蒸吨,建成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石嘴山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实施大武口、惠农城市区集中供热项目,到2015年底集中供热面积达到2200万平方米左右。全市3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陆续完成“油改气、煤改气”的供热改造,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五)新能源开发取得实质性突破,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初具规模
“十二五”期间,石嘴山市新能源领域完成投资63.83亿元,新增产值127.65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4.8%。截止2015年底,全市已建成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2万千瓦,占电力装机总容量比重达16.49%,新能源发电量占全市发电量的1.98%。新能源综合利用空间进一步拓展,安能科技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即将建成,中利科技光伏项目等开工建设,太阳能集热建筑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围绕新能源应用的光伏及太阳能集热等装备产业已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形成了多晶硅(单晶硅)—拉棒—切片—组件—光伏发电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为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十二五”期间,石嘴山市能源建设、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煤炭产量下降,价格持续低迷,电力企业利用小时数连续下降,产能利用率低,能源消费结构单一,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环保压力加大,机制体制不顺等问题依然存在,已严重影响到了石嘴山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一)煤炭生产持续下降,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大
“十二五”期间,随着煤炭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和资源逐步枯竭,全市煤炭产量逐年下降,从2011的2351万吨下降为2015年的1320万吨,煤炭调出量从2011年的747万吨下降为2015年的420万吨。“十三五”期间,宁煤集团石炭井焦煤公司和国电英力特等煤炭企业相继退出,预计全市将直接减少工业增加值300亿元左右,间接影响相关行业减少增加值近200亿元,这必然影响到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和社会稳定就业,全市社会经济形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局面。
(二)能源消费结构比较单一,以煤为主的消费结构仍将持续
石嘴山市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天然气和成品油为辅,新能源开发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全市2015年的煤品燃料消费占比为82.27%,天然气消费占1.54%,非化石能源消费仅占0.92%,煤炭消费占比高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工业是石嘴山市的主要能源消费者,电石、冶金、能源化工、碳基材料等高载能行业在一定时期内仍将是支撑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导行业,新型煤化工又是石嘴山市未来着力培育的特色产业,受工业结构约束煤炭仍将是主要能源消费,消费比重将长期维持在80%以上。
(三)能源深度转化率较低,科技创新能力亟待提高
全市煤炭回采率、转化率依然偏低,煤层气利用仍然以发电为主,利用形式单一,回收成本高;火电以亚临界、湿冷机组为主,设备和技术水平相对于全国、自治区先进机组仍然较低;冶金、化工等企业余热余压规模较小;煤炭产业链仍然较为单一,下游高端化产品有待进一步延伸。2015年,全市工业能源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91.2%,高出增加值占比32.6个百分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单位GDP能耗高37%,工业高耗低产的问题凸显。能源及延伸产业可持续发展缺乏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能源管理人才、高端技术研发机构数量不足,科技水平较先进城市差距明显,能源科技创新成为制约能源安全保障、能源结构改善、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主要瓶颈。
(四)能源生产利用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隐患不容忽视
石嘴山市经历了五十多年的煤炭开采,已经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造成相当严重的破坏,矿区塌陷、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频发。全市煤炭、电力、热力等能源生产行业及冶金、电石化工、碳基材料等高载能行业在较长时期内仍然会占主导地位,工业废气及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仍然较大,二氧化硫环境容量有限;工业废水排放量及其主要污染指标下降幅度较小,水环境有机污染仍然有加剧的趋势,通过末端治理的方式持续减排已经很难实现。能源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制度还不健全,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安全事故不断发生,“9.27”宁夏林利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惠农区尚城名邸住宅小区天然气爆炸事故等,充分暴露了在能源生产利用过程中安全意识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五)能源管理工作不断得到重视,但相关机制体制亟待完善
能源管理工作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稳步推进,保障能力不断加强,但石嘴山市能源管理相关机制体制仍需进一步建立健全。缺乏统一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指导,能源管理职能比较分散,对各能源行业和企业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能源市场化程度还不够高,能源价格体系不适应市场需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任重道远;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清洁生产推进工作缓慢,无法科学、有序的进行能源消费控制;新能源及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小而散,促进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标准和服务体系亟待健全完善。
三、面临形势
我国能源资源约束日益加剧,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调整结构、提高能效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压力进一步加大,能源发展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同时,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很大,能源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能源国际合作不断深化,能源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十三五”时期,是石嘴山市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的攻坚期,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关键期,对于能源发展而言,机遇仍大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从国际上看,能源发展呈现出供求关系宽松化、供需格局多极化、能源结构低碳化、生产消费智能化、国际竞争焦点多元化等“五化”趋势。能源市场总体呈现相对宽松态势,主要能源产品石油和煤炭价格下跌明显。全球能源消费重心加速东移,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全球能源消费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许多国家和地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正在成为全球能源供应重要的增长极。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把更多的优质能源引进来,让能源装备制造走出去,有利于石嘴山市多渠道、低成本利用外部能源和采用新装备、新技术推进能源产业发展。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能源需求仍呈刚性增长,能源发展进入新常态,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双重更替步伐加快。国家能源开发重点继续西移,重点加强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生产基地的建设,能源发展逐步由集中开发转向智能化、分布式,有利于石嘴山发展电力、现代煤化工等能源产业。国家明确提出了能源安全发展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节约、清洁、安全”三大能源战略方针和“节能优先、绿色低碳、立足国内、创新驱动”四大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石嘴山市加快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优化能源结构、增强能源保障能力、拓展能源合作、推进能源科技创新。
——从我区看,自治区被国家确定为能源加工转化基地和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为“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推动资源、技术、人才引进来、走出去,为我区能源发展扩展了新的空间。以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和大容量风电机组等为代表的能源转换技术日益成熟,能够为传统能源加工转化和新能源开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石嘴山市近邻能源富集省区,煤炭资源丰富,为继续发展以煤为基础的加工转化产业提供了丰富的原料保障。沙湖至上海庙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宁东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一批重大能源项目的建设,以及石嘴山对外开放通道的建设,为发展以能源生产消费为纽带的关联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二)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能源资源约束不断加强,对外能源依存度持续攀升。近年来,石嘴山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与资源能源约束矛盾日益突出,煤炭可开发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煤炭储量仅够规模开采10年左右,煤炭资源的枯竭已成为制约全市能源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因素。随着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有序推进,全市煤炭产能持续下降,煤炭自给率由2010年的90%下降到2015年的70%以下,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同时,石嘴山市无油、无天然气等资源,全部依赖外部供应,成品油直输仅有中石油宁夏石化过境管道一条,天然气长输干线仅石银线一条,能源供应安全系数不高。
——能源消费刚需仍在增长,能源总量控制压力依然较大。未来一段时期,传统能源和原材料工业依然是石嘴山市的支柱产业,煤炭、电力行业仍将占全市工业总量的50%左右,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载能行业占工业经济总量接近30%,产业重工化趋势依然明显。同时,全市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已控制在自治区能耗限额水平,部分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技术节能空间已经接近极限,工业能源消费仍将保持一定增长。随着全市新一轮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也将带来能源需求的刚性增加。近年来,石嘴山市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推动产业转型的重要抓手,服务业业态不断丰富,天然气、电力、成品油等能源消费将出现快速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市年均5%的综合能源消费增长将支撑7%的经济增速,经济增长与总量控制的矛盾十分突出。
——能源结构仍将长期以煤为主,优化升级任务艰巨。国内能源消费换挡减速趋势明显,能源发展动力从高耗能加快转换至新业态,国家将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发展。石嘴山市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但随着国内煤炭产能的过剩和当地煤炭资源的枯竭,煤炭市场和政策层面均不利于煤炭产业持续发展,供需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另一方面,节能和环保约束条件进一步加剧,单纯依靠煤炭资源开发转化的模式已难以为继。同时,周边内蒙古、山西、新疆、陕西等省区都将能源产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竞相扩大能源产品开发建设规模,能源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压力增大。因此,大力培育发展新材料、装备制造、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接续替代产业,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供应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电力将出现严重富余,自备电厂的过快发展影响到公网与新能源电厂的有效出力。预计“十三五”末,地区电厂装机容量将达800万千瓦以上,按照全社会用电量最大负荷400万千瓦测算,机组装机容量与负荷比超过2:1,将出现严重的电力富余。经测算,到“十三五”末,全市统调电厂装机容量468万千瓦,自备电厂的装机容量达190万千瓦以上,由于自备电厂普遍规模较小,并网运行相当于在电网内增加了若干电源点,造成电网短路容量激增,同时自备电厂的发电质量、并网同期、继电保护、安稳装置等都得不到有力保障,给各级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重大隐患。大量自备电厂的建设,进一步降低了公网火电的利用小时数,使区域电力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影响能耗指标的完成,也影响了新能源电力的并网消纳。
第二章 供需预测
“十三五”期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石嘴山市经济仍须保持中高速增长。根据《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的发展目标,统筹考虑能源供需平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用能变化等因素,经过测算,“十三五”期间石嘴山市能源需求仍将保持一定增长。预计到2020年,全市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700万吨标煤以内,全社会用电量接近300亿千瓦时。
一、能源生产预测
“十三五”期间,石嘴山市能源生产主要涉及煤炭、天然气、电力。
——煤炭。2015年,全市煤炭产能、产量分别为2413万吨、1320万吨。由于市内煤炭资源日趋枯竭,全市煤炭产能将进一步下降。“十三五”期间,必须加快煤炭资源勘探,形成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加快现有煤炭资源整合步伐,采用先进采煤工艺和技术,提升煤炭开采能力,到2020年全市煤炭产能稳定在1500万吨左右,其中“太西煤”开采量控制在500万吨以内,力争实现全部就地转化。
——电力。“十三五”期间,建成大唐国际平罗火电、国电大武口热电联产项目,新增统调火电装机容量202万千瓦;建成日盛化工、晟晏循环、大地循环等企业自备及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60万千瓦以上;规划建设石嘴山光伏产业园区等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70万千瓦以上;加快发展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安能科技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
——天然气。加快阳光焦化等煤化工联产天然气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力争形成0.55亿立方米左右的天然气自给能力,保证新增天然气消费的供应。
二、能源消费预测
根据石嘴山市产业结构及“十三五”规划项目情况,未来一段时间全市能源消费主要为煤炭、天然气、成品油和电力等非化石能源。
——煤炭。煤炭消费按照叠加法预测。2015年,全市煤炭消费量2982.36万吨。“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火电装机(含自备燃煤机组)超过250万千瓦,预计新增原煤消费量300万吨以上;新建煤化工项目预计新增原煤消费量500万吨左右;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预计腾退原煤消耗量300万吨;其他产业及民用需求通过实施节能和循环化改造挖潜基本平衡。到2020年,预计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500万吨以内。
——电力。电力消费按照趋势法预测。“十二五”时期,全市电力负荷以工业负荷为主,根据《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工业占GDP比重仍将维持在60%以上,工业负荷保持小幅增长,同时由于三产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力等清洁能源的需求更加旺盛,因此“十三五”期间全市电力消费仍将呈现一定增长速度。到2020年,预计全市年电力消费量接近300亿千瓦时。
——天然气。石嘴山市天然气用量整体规模不大,消费量可以采用增长率法预测。2010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0.08亿立方米,2015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7亿立方米,过去五年全市天然气消费呈现快速增长。“十三五”期间,预计居民天然气消费增长量有限,工业用气尚有一定的潜力,参照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7%的目标,考虑一定的民用用气增长,按照年均8%的增速预测,预计到2020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2.5亿立方米左右。
——成品油。石嘴山市是油料纯销区,成品油主要应用领域是交通运输和少量燃料油,可以采用平均增长率法预测。2015年全市汽、柴油消费量达到7万吨、26.8万吨,预计2006年全市汽、柴油消费量分别为4.63万吨、25.3万吨,过去十年全市汽、柴油消费量平均增速分别为10%、8%,考虑一定的电力、天然气替代率,预计到2020年全市汽、柴油的消费量分别达到10万吨、38万吨左右。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深入推动“产业、民生、生态”转型发展,加快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新型工业城市,指明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十三五”期间,预计全市GDP年均增速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实现既定目标,对能源保障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规划依据
1.《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2.《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5.《宁夏光伏园区规划(2015—2020年)》
6.《宁夏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
7.《石嘴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工作方案》
8.《石嘴山市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工作方案》
9.《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实施方案》
10.《宁夏石嘴山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
11.《宁夏石嘴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能源生产消费“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要求,围绕能源发展适度超前,能源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能源结构与科学发展、转型升级相适应这条主线,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为重点,以优化能源结构和能源集约节约利用为抓手,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保障,统筹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加快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新型工业城市提供强劲动力和稳固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严格控制总量。根据产值增长速度,合理调控能源消费总量,逐年降低产值能耗。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太西煤”产量,保障高附加值、高端化、低能耗产业原料用煤需求。加强能源生产、转化、输配、供应等各个环节的能力建设,确保必要的储备和输送能力,增强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逐步优化结构。逐步减少煤炭和油品消耗量,着力发展天然气、太阳光伏光热、风力、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挖掘全市节能资源,从过度依赖煤、油等一次能源,转变为清洁、高效、多元发展的能源结构。
统筹管理能源。坚持能源系统性全面发展,逐步改变目前能源利用各行各业分散性现状,不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智能化管理;从偏重项目和日常运行管理,转变为日常运行与预测预警、安全监督、应急措施等制度化、体系化的综合管理。
推进清洁生产。坚持能源与环境容量协调发展,注重能源发展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低碳相衔接,依靠科技创新进步,减少煤、油等排放污染物较大的能源利用,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合理使用能源、节约能源,促进环境保护和能源协调发展。
健全监控体系。坚持能源利用制度化、长效化,健全能源体系认证,注重规划引领,研究出台有关能源制度改革和高技术人才引进运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各级政府、企业自身能源调控能力,初步形成智能化的能源监测体系框架。
四、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得到较快发展,能源项目建设、能源供给运营、服务和管理等相关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经济、清洁、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保障。
——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完善煤炭进石通道和电力外送通道,建成区域性能源交易市场,能源供应安全保障进一步提高。科学有序发展清洁火电,加快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发展,新增火电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以上。城乡电网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各电压等级配电网络协调发展,全市供电可靠性达99.99%以上。新增加油(气)站22座。新增天然气生产能力0.55亿立方米,新建改造天然气管网500公里,建成地下储气库及城市储气设施。
——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形成煤、成品油、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多元能源消费结构,煤炭、成品油消耗比重逐步降低,天然气、水、风、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比重不断提高。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82%以内,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7%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左右。加快推进新能源的规模化替代,新能源装机占电力装机的20%左右,新能源发电量占全市发电量的10%左右。
——能源能效水平大幅提升。到2020年,全市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700万吨标煤以内。其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500万吨以内,能源产出率达到4000元/吨标煤左右,完成自治区下达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率目标任务。全市电力消费总量控制在300亿千瓦时以内,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其中新建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排放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之内。
——能源装备产业不断升级。推进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发展,引进知名企业3—5家,培育知名品牌3—4个,在电子及储能材料、高温超导材料等关键元器件及其原材料的制造领域形成产业化能力。到“十三五”末,能源装备产业产值达到50亿元,建成宁夏乃至西部地区重要的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石嘴山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为促进石嘴山市能源建设和开发利用,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切实做好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保障工作,“十三五”期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加强煤炭开采、运输、存储、加工、燃烧、排放等各个环节的清洁管理,建立煤炭全过程管理和清洁利用体系。加快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煤炭精深加工为主攻方向,坚持绿色开发、清洁高效、高端引领,构建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煤炭加工转化产业体系。
(一)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调整
——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集中对老矿山进行深部煤炭找矿勘查,做好汝箕沟、石炭井、惠农区北部煤炭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发现隐伏矿床,科学开发利用,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对保留煤矿实施控制性开采和清洁化生产,提高矿山回采复采率。加快青沟煤炭资源开发,加强陶乐煤炭基地、鄂尔多斯台地西缘、小枣沟等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发现建设新的矿产地,形成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注重控制建设强度,严格控制增量,实现新建规模的减量置换。到2020年,全市煤炭产能稳定在1500万吨左右。
——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综合运用法制化和市场化手段,引导停产、停建,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资源枯竭、规模小、技术水平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的企业逐步有序退出。鼓励煤炭企业开展整合、兼并、重组,组建大型煤炭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能耗、技术规模等办矿标准和生产水平。全力开展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治理工作,保留手续合法、工艺先进和安全有保障的产能,协调宁煤集团和国电英力特放缓煤炭产能退出计划。到2020年,全市退出煤炭过剩产能1000万吨左右。
——合理规划煤炭市场发展。继续开展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合理规划布局涉煤企业,鼓励中小型煤炭经营企业兼并重组,加快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涉煤企业退出。不断完善煤炭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标准化储煤仓建设,优化煤炭市场经营环境。建立商品煤质量保证和验收制度,提高煤炭供给质量和效率。深化煤炭产运需衔接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与能源化工市场深度融合,建立全市能源化工产品交易中心。稳定与蒙古国、上海庙等主要煤炭资源产地的长期合作关系,完善铁路直达和公铁联运物流通道网络。到2020年,全市煤炭供应总量2000万吨以上,仓储能力达到200万吨以上,培育3—5个5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炭经营加工企业。
——努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及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小煤矿资源整合,加快关闭淘汰落后小煤矿。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快煤矿升级改造,不断提高机械化程度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煤矿重大灾害和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应急避险救援等重大安全工程,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行强制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切实做到培训合格上岗和持证上岗。落实煤矿监管和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严格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二)保护性开采利用“太西煤”
完善“太西煤”资源储量备案和储量变更核准制度,每2年进行一次储量修编。对“太西煤”生产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全市年生产量严格控制在500万吨以下。优化开采方式,积极采用先进采煤技术和工艺,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成立无烟煤煤炭行业协会,加快制定行业标准,建立“太西煤”价格体系,从源头上控制“太西煤”销售。鼓励对“太西煤”进行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做强活性炭、碳化硅、大直径炭块、电极糊、增碳剂等优势产品,做特石墨烯、高性能电极材料、超微孔碳砖等新兴产品,提升产业附加值。到2020年,建成以“太西煤”深加工为特色的产业园区,高附加值产品比例达到30%以上。
(三)加快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
加快引进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推动煤化工与电力、冶金、电石、焦化、石化等产业开展耦合与多联产。依托中煤集团、西泰煤化工、金圆化工等企业,积极发展水煤浆气化、低阶煤提质等;不断延伸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重点发展轻油、苯、酚、萘、洗油、蒽油、咔唑、吲哚以及低温煤焦油加氢制油等系列化工产品等;培育发展煤制甲醇、二甲醚、烯芳烃等,实现煤炭的就地转化增值和清洁高效利用。到2020年,力争现代煤化工产业实现产值100亿元,年均增长12%。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项目
1.煤炭开发项目:建设陶乐煤炭基地、青沟煤矿等煤炭后备基地,实施石炭井矿区外围小型煤矿整合改造升级项目。
2.煤炭市场项目:建设若干个大型煤炭集中配送中心或储配基地。
3.煤化工项目:宁夏中煤华泰化工有限公司低阶煤提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宁夏金海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炭提质及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昊华骏化集团石嘴山煤化工产业项目、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10000标方/小时焦炉煤气甲烷化制合成天然气(SNG/CNG)建设项目、宁夏金鼎华盛煤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项目、中油阳明(宁夏)石化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DM(甲醇)汽油及30万吨KM(甲醇)柴油项目等。
4.“太西煤”综合利用项目:宁夏净源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煤基活性炭项目、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脱硝/除汞用活性炭产品开发制造项目、美国拉朋(中国宁夏)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石油焦增碳剂项目、中钢宁夏耐研滨河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碳化硅系列产品生产线二期项目。
二、完善油气供应保障体系
发挥国家石油、石化公司的主渠道作用,顺应国内油气零售和批发市场逐步开放的趋势,吸引区内外油气资源多渠道流入,重点加强长输管线、油气储存、加油(气)站的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充足。
(一)增强成品油运输储备能力
——加大运销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及周边地区炼油厂的对接,多渠道保障成品油供应。积极推动中石油宁夏石化在平罗、惠农设立分输站,有效缩短运输周期,降低成品油物流运输成本。利用央企对接、招商引资等载体,拓展石油央企、地方性石油企业进入我市成品油销售市场,增加油品供应量。加强与交通等部门的沟通,紧密结合成品油资源调配需要,统筹安排公路、铁路等多种方式,畅通运输途径,保障资源按时按需到达。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销售和库存的日常监控,加大资源运销衔接,积极协调解决调运中遇到的困难,提高供应能力。
——提高油品储备能力。结合输送管线建设,推进永润石油5万立方米成品油库建设项目,提高成品油储备能力。建立成品油储备应急响应机制,保障民生和重点工程用油。到2020年,全市成品油供应能力达到1500吨/日,核定油库库容达10万立方米以上。
(二)完善天然气输配网络
积极与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气单位衔接,配合建设宁夏哈纳斯天然气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杭锦旗至银川天然气管道联络线,实施银石天然气长输复线建设、环星海湖燃气管网、环开发区燃气管网建设等工程,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推进县域支线建设,优化城市管网结构,合理设置城市配气系统。推动天然气管道向城镇延伸,鼓励在村镇建设分布式供气项目,满足村镇用气需要。加快推进阳光焦化等煤化工联产LNG项目,进一步做好LNG外输工作。推动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调峰和应急能源保障能力。到2020年,力争建设改造城镇管网500公里,县区管道天然气覆盖率达到100%,城镇气化率达到90%以上。
(三)合理规划站点布局
进一步落实全市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逐步建立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油(气)销售服务网络体系。逐步调整现有布局不合理加油(气)站,在规划新城区、新增和改建的道路以及网点不足的区域新建加油(气)站,满足本地加油(气)需求。加大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建设,开展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鼓励发展加油、加气、充电合建站,支持建设集洗车、修理、购物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服务站。“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加油加气站22座,改扩建加油站5座,新建充电站15座、充电桩200个以上。
油气供应保障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1.成品油储运项目:宁夏永润石油有限公司惠农石化仓储物流项目。
2.天然气储运项目:宁夏哈纳斯天然气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杭锦旗至银川天然气管道联络线、银石天然气长输线复线建设项目、石嘴山市瑞泰能源有限公司农村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宁夏众源顺鹏天然气有限公司众源新能源汽贸物流产业园项目等。
3.加油加气及充电站项目:芜湖恒天易开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设施一体化项目、宁夏新捷能源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惠农区亲水大道天然气CNG/LNG加气站项目、平罗县福源湖LNG/CNG加油加气站项目等。
三、持续优化电力能源发展
预计到2020年,全市电厂装机总容量达到800万千瓦以上,最大用电负荷达到400万千瓦左右,机组装机容量与负荷比超过2:1,将出现严重的电力富余。“十三五”时期,必须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优化电源点和电网建设,推进新能源发电替代燃煤自备电厂,提高供电可靠性。到2020年,基本形成网架坚强、安全、可靠的智能电网。
(一)发展清洁高效煤电
——优化电源点建设。稳步推进大唐国际平罗2×660MW火电项目、国电大武口2×350MW热电联产、宁夏日盛3×30MW“上大压小”背压式发电等项目建设,在保证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不再新增燃煤发电项目。新建机组采用高参数大容量空冷机组和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超净排放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6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到2020年,新增统调火电装机容量202万千瓦。
——积极发展热电联产。按照“统一规划、立足存量、结构优化、以热定电”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电力、热力需求,统筹协调城市或工业园区的供热规划和电力规划。加快国电大武口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实施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民用供热改造,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小锅炉,积极开拓热力市场。加快神华宁煤太西炭基公司热动力厂、宁夏天瑞发电有限公司等现役资源综合利用燃煤机组实施供热和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构建以热电联产为主的城市集中供热体系。支持电热消耗大户,通过兼并、联合、参股等方式组建热电一体化企业,推进日盛高新3×30MW背压式发电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20年,新增热电联产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新增供热能力3600吉焦左右。
——分类施策淘汰落后煤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淘汰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燃煤机组,关停金力实业(宁夏惠冶科技有限公司)2台12MW和2台3MW纯凝机组、吉青矸石热电厂(宁夏宝马化工铸造有限公司)2台25MW纯凝机组、众力达公司(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台6MW纯凝机组和2台6MW抽凝机组。
——加快现役机组改造升级。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对现役30万千瓦等级亚临界机组及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燃煤小机组全部实施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改造。到2020年,供电煤耗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实现供电煤耗、污染排放“双降低”和安全运行质量、技术装备水平“双提高”的目标。
(二)利用余热余压发电
推动高载能企业炉型等量或减量置换,积极推广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钢铁行业推广建设高炉炉顶压差发电、纯烧高炉煤气锅炉发电、低热值高炉煤气发电-燃汽轮机、烧结机余热综合利用装置;铁合金行业推广建设烟气废热锅炉及发电装置;化工行业推广荒煤气发电、纯碱余热利用、密闭电石炉尾气发电等技术;碳化硅、碳素、活性炭行业推广烟气余热综合利用;纺织、轻工等其他行业推广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鼓励集中建设公用工程以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创新应用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和装备的市场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服务模式。到2020年,全市具备利用条件的高载能企业全面建成余热余压发电项目,新增余热余压发电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
(三)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加强电网改造升级。实施沙湖至上海庙、沙湖至向阳等输电线路及变电站建设,加强220千伏电网与750千伏电网的联络,全面提升全市电网承载能力和供电质量。推进明湖、花园、青年、安子山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扩建红果子变、明城变、吉宏变,为开发区经济增长提供强劲的电力支撑。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高压供电走廊改造,加强园区35千伏、10千伏配网建设,重点实施经开区西片区轻质材料产业园35千伏专线、宁津物流园及中小企业创业基地10千伏专线等工程。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着力解决农网可靠性、绝缘化率较低等问题,建成安全可靠、节能高效、技术实用、管理规范的新型城乡供电体系。
——建设智能电网。全面推进以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为特征的统一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新建改造智能变电站,深化配电自动化应用,提高电网运行控制水平,提升区域电网供电保障能力。优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因地制宜实施新能源集中与分散并网工程,加强电源与电网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有效提高新能源消纳规模和水平。推广智能微网和储能技术等新设备应用,建设区域智能电网试点工程。完善智能计量体系建设,实现用电信息采集全覆盖,构建覆盖全业务流程的智能用电系统和双向互动的营销技术支持平台,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四)加快电力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完善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将电力市场信用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安排。完善发用电管理机制,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积极帮助相关企业了解电力交易平台及相关规定。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充分利用自治区电力交易中心的市场功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充分享受其提供的各类电力交易服务。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有序用电工作。积极配合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稳妥推进发售电价格市场化,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的问题。
——稳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培养多元售电主体,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配售电业务。明确售电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规则,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结构和市场体系。加强对配电资产的统一规划,尽快建立增量配电网并网及运营的标准规范,建设售电市场信用体系与风险防范措施,保障电网安全、供电质量以及用户利益。赋予售电市场主体相应权责,在取得供电业务许可后即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在供电营业区内拥有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并切实履行保底供电责任等相同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售电主体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服务。
——规范和加强自备电厂管理。严格自备电厂准入,自备电厂的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电力规划布局和节能环保要求,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禁止公用电厂违规转为企业自备电厂。完善和规范余热、余压、余气等资源综合利用类自备电厂发电上网政策。加强对自备电厂的监督管理,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应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并严格服从调度管理,参与调峰等辅助服务。规范现有自备电厂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允许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能效环保要求、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的条件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建立促进新能源市场化发展新机制。积极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电网的有效衔接,在保障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完善并网运行服务,认真落实新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解决好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鼓励以园区、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准许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逐步推动其向周边用户直接供电,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或企业,开展微电网建设试点,积极应用高效分布式供能及储能等新技术,开展配电自动化升级、智能用电终端建设,提高新能源电力的消纳能力。
(五)扎实开展电能替代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推动电力能源供给侧和消费侧改革,完善电能替代配套政策体系,不断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以节能减排、治污降霾为契机,全面启动“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工作,分领域、分行业精准调研电能替代潜力项目,大力推广“示范性强、经济效益好”的电能替代示范工程。加强电能替代宣传引导,围绕居民采暖、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分散式电采暖、工业电锅炉(窑炉)、蓄热式电锅炉、电蓄冷空调、新能源汽车等电能替代及蓄能技术。开通电能替代项目绿色通道,积极提供从报装到送电全过程“一站式”服务,鼓励支持以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以租代建等方式开展电能替代。
电力能源发展重点建设项目
1.煤电项目:大唐国际平罗发电有限公司2×660MW发电项目、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30MW背压式“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等。
2.余热余压利用项目:宁夏惠义冶金有限公司2×33000kVA铁合金炉及2×8MW烟气余热发电项目,宁夏鑫昊缘特种合金有限公司2×31500kVA密闭式高硅锰矿热炉及配套20MW余热发电项目,平罗万顺冶金化工有限公司2×31500kVA硅锰合金矿热炉及2×20000kVA精炼炉配套12MW余热电站项目,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4×27000kVA硅锰矿热炉配套18MW余热发电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2×33000kVA硅锰矿热炉、1×5000kVA精炼炉、供热站项目,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3×480吨/小时供热站项目等。
3.电网项目:向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珍珠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丰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东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西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寇家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思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东胜变110千伏配出工程、丰安变110千伏配出工程、寇家桥变110千伏配出工程、向阳变110千伏配出工程、珍珠湖变110千伏配出工程,明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花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青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安子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聚宝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李家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三合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忠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骏马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炎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金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华飞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星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省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汪家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许家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通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滨-柳园110kV线路工程,红果子变3号主变扩建工程、明城110kV变电站扩建、吉宏3号主变扩建工程,经开区用电负荷配置工程、经开区高压电网改造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等。
四、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
以结构优化、科学消纳、经济合理为方向,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结合,资源开发与产业带动相结合,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新能源产业化项目,推动新能源替代高煤耗、高排放自备电厂的直接交易,提高新能源消费比重,助力自治区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以上,占全市电力装机容量的20%左右;新能源发电量占全市发电量的10%。
(一)大力发展利用太阳能
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太阳能中温集热制冷采暖成套系统、高温真空集热成套系统,开拓多元化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市场。加快建设石嘴山光伏产业园区,打造集光伏发电、特色旅游、生态建设三位一体的绿色能源示范园区。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光伏电站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和固定建筑物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进一步推广太阳能集热、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在通信、交通、照明等领域采用分散式光伏电源。积极发展分布式电源,建立局域微网试点项目,探索建立与电力市场化运营相配套的储能价格机制。到2020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7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集热建筑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
(二)合理开发利用风能
加强风能资源勘探,进一步摸清全市风能资源储量情况,提高风电技术装备水平,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鼓励企业引进推广微风发电技术,因地制宜开发小型风电场,形成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相结合的格局。依托华仪风能等企业,鼓励建设风电关键技术开发与风电场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推进风光互补发电并网运行示范电站示范项目建设。到“十三五”末,全市新增风电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形成风机核心部件的配套生产及检修能力。
(三)积极发展生物质能
培育发展生物质压块燃料、沼气、发电等市场,扩大生物质能在供热、动力、餐饮等生产、生活中的应用。以试点示范为先导,有序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建立生物质成型燃料供应体系。加快实施安能科技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选择有代表性的重点镇、村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供暖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的能源资源化利用,建设清洁高效的垃圾焚烧或填埋气发电工程。支持大型畜禽养殖场、城市污水处理厂、有机废弃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建设沼气发电和集中供气工程。充分利用餐厨垃圾等生物质资源,示范建设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能成型燃料达到10万吨。
新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建设项目
1.太阳能开发利用项目:石嘴山市光伏产业园区,公共建筑、工业厂房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风能开发利用项目:华仪风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石炭井风力发电项目等。
3、生物质能利用项目:宁夏安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宁夏石嘴山市垃圾焚烧或填埋气发电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示范项目、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及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大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工程等。
五、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战略
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倡导清洁消费,强化工业、交通、建筑节能和需求侧管理,确保“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
(一)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约束机制,推行“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优化产业结构,减少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的依赖;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制约束,新增产能实施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对其他产业按照平均能耗标准实行强制约束。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到各县区人民政府及重点耗能企业,加强能效监测与预警。健全节能减碳激励机制,提高增量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市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700万吨标煤以内,能源消费强度逐年下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单位GDP能耗降幅指标。
(二)推进社会用能方式变革
统筹建设城乡供能设施,推进城乡用能方式转变,提高城乡用能水平和效率。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加快建设热电联产,改造现有资源综合利用燃煤供热机组,稳步发展天然气集中供热,积极推进电力、燃气、热力、供冷等一体化工程,实现能源梯级互补高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围绕居民采暖、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稳步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提高电动汽车保有量,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有序替代散烧煤炭和燃油,提高LNG替代柴油消费比重;加快实施各类商贸服务行业“煤改气(电)”、“油改气(电)”;积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天然气、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器、生物质燃料、生物沼气等的应用。
(三)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
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严格各类新建用能项目节能审批,改变需求方能源消费模式,增加能源使用的效益,降低能源需求的增长。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需求侧管理机制,明确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中介机构、需求方等的权利和义务。加快相关投资的税收及财政政策的建立,鼓励节能服务行业发展,健全服务竞争机制、需方资源竞争机制、需求侧响应机制和能源效率执照交易机制等,鼓励资源节约和能效提高。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完善地方支持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综合配套政策,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探索推进节能量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推进区域间、重点用能单位之间开展节能量交易。
需求侧管理的重点和方向
1.电力需求侧管理:一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重点推进电力市场交易、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市场定价、新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增量配电业务等领域改革。二是加强对用电信息的采集、分析,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三是加强电力负荷管理,提高削峰填谷能力,改善用能结构,提高电网综合负荷率。四是按照“诊断、治理、评估”的市场模式,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五是鼓励电网企业为电力用户提供电能管理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支持电力需求侧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需求侧管理咨询服务。六是加快企业用能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节电改造,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力争到2020年,实现规上企业电能管理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全市GDP单位电耗水平进一步下降。
2.煤炭需求侧管理:优先保障居民生活、优势产业等涉及公众利益和重大安全单位用煤需求。一是加大电力、冶金、化工等耗煤行业的结构调整力度,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广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提高煤炭综合利用效率。二是控制炼焦用煤、优质无烟煤、优质化工用煤作为动力煤直接燃烧,促进煤炭高效利用。三是通过建设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压减无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分散或直接燃煤,提高民用洁净煤的利用率。四是增加电煤储备,应对冬季用电高峰。五是加大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500万吨以内。
3.天然气需求侧管理:一是扩大天然气的使用范围,优化有序推进天然气替代工业、商业“煤改气”、“油改气”,实施小城镇民用供气工程。二是坚持节约优先,抑制低效率的用气需求,鼓励应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推进天然气消费结构优化调整。三是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气需求。到2020年,城镇天然气气化率达90%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有所提高。
(四)实施能效提升计划
实施重点行业能效提升计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加强节能统计监测与评估考核,建立完善节能降耗全面量化指标控制体系和目标倒逼机制。坚持节能优先,以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为重点,创新发展方式,形成节能型生产和消费模式。
——加强工业节能。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从严控制高载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逐步化解过剩产能,扶优汰劣、上大压小,腾出能耗空间。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企业间上下游衔接、废物交换利用建链补链,积极发展低能耗产业,提升能源产出率。深入推进工业领域用能需求侧管理,实施电机、内燃机、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推进工业企业余热余压利用。支持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高用能管理水平。到2020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累计下降15%左右,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先进节能标准的比例大幅提高,部分行业和大中型企业节能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工业领域节能的重点和方向
1.电力:鼓励发展热电联产机组和背压式热电机组,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要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
2.冶金:钢铁企业重点优化高炉炼铁炉料结构,降低铁钢比;推广连铸坯热送热装和直接轧制技术;推进干熄焦、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和焦炉煤气等二次能源高效回收利用。铁合金行业继续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装备,推广矿热炉节能技术及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支持申银特钢、大地循环、福华冶金等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加强企业能源管控。
3.电石化工:通过等量置换进一步加快电石行业淘汰落后的小电石炉,置换密闭式大电石炉,全面推行电石炉炉气烧白灰、发电及生产化工产品等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电石下游深加工产业链,提高电石行业能源产出率水平。
4.碳基材料:全面推进电煅炉、焙烧炉、碳化炉、活化炉等节能改造及尾气余热回收综合利用。
5.建材:推进水泥粉磨、熟料生产等节能改造;加快开发推广高效阻燃保温材料、低辐射节能玻璃等新型节能产品。
——强化建筑节能。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城镇建筑设计阶段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尽快推行7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新区绿色规划,重点推动各级机关、学校和医院建筑,以及影剧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商业房地产、工业厂房中推广绿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重点推进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热平衡改造。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加快大型公共建筑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节能改造。健全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统计监测考核,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鼓励建筑工业化等建设模式。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
——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运输方式,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加快淘汰高耗油、高排放车辆。加快提升运输工具能源效率,全面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共出行和非机动出行比例。启动建设大型充电站、充换站及配套设施,推进服务领域电动车替代,并逐步扩大到公务车和私家车范围。加快LNG加气站布局,提高LNG替代柴油消费比重。着力发展仓储物流,有序发展城乡快递物流。建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优化货运组织,提高物流运转效率。坚持民营化经营、政府财政购买服务的原则,加快推进公车改革步伐,严格油耗定额管理。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农业生产设备,推广节能驾驶和绿色维修。
(五)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将成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列为重点转型综改事项,加强与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交流合作,主动参与国家、自治区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核算与核查,完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相关配套细则,完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初步建立一个有形的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全市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分解机制,实行重点排放单位配额管理。推进自愿减排交易与配额交易市场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研究设立市级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对履约企业给予优先支持。为参与试点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指导,提供节能减碳技术供需对接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参与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六、加快能源装备产业化建设
依托石嘴山市装备制造优势,按照整合资源与孵化创业并举的要求,推动全市能源装备制造企业集聚发展。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相结合,按照应用推广一批、示范试验一批、集中攻关一批的路径,推进能源装备制造取得跨越式突破。到2020年,全市能源装备制造产业规模达到50亿元,建成宁夏乃至西部地区重要的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一)电子及储能材料
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培育电子及储能材料产业。结合现有产业基础,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点发展电子陶瓷、电子铝箔、蓝宝石晶体及加工制品、电池材料等产品,密切跟踪终端储能产品新技术。加快建设电子材料产业园,增强产业集聚效应,逐步形成梯次发展格局。依托艾森达、海力电子等扩大电路封装基板、LED承载基板、电子铝箔等产品产能;依托中晶光电等重点开发微电子衬底材料、LED背光源、手机手表窗口材料等产品;依托杉杉集团(宁夏)、科捷锂电池、绿聚能等扩大电池正负极材料生产规模,推进高容量高压钠镍、锂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
(二)节能环保设备
鼓励扶持森源重工、科行环保、华仪风能等骨干企业,围绕企业“三废”综合利用、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节能示范工程,开展节能环保设备研发,推广高效节能锅炉(窑炉)、太阳能设备、节能机电、城市综合管廊装备,重点引进风机、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和脱硝脱硫、尾气净化等环保设备制造项目,增强节能环保设备制造产业市场竞争力。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节能环保服务总承包。
(三)太阳能光伏光热装备
以自治区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为契机,整合太阳能装备制造企业,继续提升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产业。支持银晨太阳能、天宇光电、天润新能源、中利科技等企业,引进知名光伏制造发电企业,大力发展单晶硅、多晶硅、电池组件、逆变器、光伏电缆等主要零部件,重点支持薄膜电池、高倍聚光太阳能、光伏幕墙、光伏窗等高技术含量生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风光互补独立电源系统、太阳能中温集热制冷采暖成套系统、太阳能高温真空集热管的应用及产业化。
(四)风电装备
积极探索可利用风场,提高石嘴山市风力资源利用率,借助市场需求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以风力发电厂建设为依托,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重点引进叶片、齿轮箱、发电机、控制系统等主要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逐步培育构建集风电设备研发—零部件制造—风电整机—风电场建设—配套服务业于一体的风电产业链。
能源装备制造重点建设项目
1、电子及储能材料项目: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电子电极箔生产线扩能项目、宁夏中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蓝宝石衬底项目、宁夏艾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氮化铝粉末及30万片陶瓷电子线路板氮化铝基片项目、宁夏荣利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LED产业园项目、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与太阳能光伏材料生产设备研发项目、杉杉能源(宁夏)有限公司55000吨动力型锂电材料项目、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镍钴锰酸锂项目等。
2、节能环保设备项目:宁夏凌云建材有限公司电力装备制造项目、宁夏汇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城市综合管廊技术开发及装备制造项目、生物质型煤常压锅炉生产项目等。
3、光伏光热装备项目:宁夏法德雷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设备制造项目、宁夏晶谷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硅棒及切片项目、宁夏石嘴山天地科技有限公司高倍聚太阳能项目、太阳能中温集热制冷采暖成套系统研发制造及产业化项目、太阳能高温真空集热管生产线项目等。
4、风电装备项目:华仪风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生产项目。
七、积极构建能源合作体系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立足本地,面向全区,放眼周边,开辟新途径,构筑新平台,打造新格局,在更广范围、更深领域加强能源合作建设。
(一)加强区域能源合作
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区域产业合理分工与协作,努力形成资源互补、产业差异化发展格局。落实《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主动加强区域能源开发合作,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加强同银川、阿盟、乌海、鄂尔多斯等邻近地市的交流,积极推进能源领域务实合作,共同建设对外通道。积极探索与鄂尔多斯市合作共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煤化工产业园和黄河东岸新能源产业园,共同参与煤化工及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强与华北、华东经济强省能源合作,进一步扩大电力外送规模。加强与大型能源央企的战略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新疆煤炭资源的合作开发,依托石嘴山市加工转化煤炭资源的优越条件,与新疆实现优势互补。积极与蒙古国开展能源资源合作。
(二)加快能源通道建设
实施能源输送畅通工程,加快建立煤炭、电力等能源外联通道,构建高效能源流通体系。
——拓宽煤运通道。向东畅通与天津港的物流通道,建成经红崖子黄河大桥连接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片区直通鄂尔多斯的高等级公路,建设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片区至三新铁路;向西推动“武新欧”铁路延伸至惠农陆港口岸;向北实施京藏高速公路改扩建,协调推进阿拉善经开区至石嘴山经开区、石嘴山至策克口岸、石嘴山—临哈铁路-乌力吉口岸铁路专用线,打通与蒙古国、俄罗斯的口岸通道。依托全市3个煤炭集中区,建设石嘴山市煤炭储配基地,加快建设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片区煤炭储配基地,保障煤化工和火电项目用煤。到2020年,储配基地总仓储能力达到200万吨,年煤炭流通规模2000万吨以上,将石嘴山市建成“疆煤东进”和“蒙煤进口”的主要煤炭物流节点城市,打造宁夏煤炭物流的“升级版”。
——建设电力外送通道。不断优化网架结构,加强与750千伏电网联络,强化“西电东送”通道输送能力。依托沙湖—上海庙750千伏电力外送工程和上海庙至山东±800千伏直流输变电工程,加快推进石嘴山市新能源与上海庙煤电打捆外送。到2020年,建成大唐国际平罗电厂电源送出工程及上海庙换流站配套接入工程,新建上海庙—沙湖750千伏输电线路及石嘴山市光伏产业园区220千伏、110千伏新能源送出线路,全市电力外送能力达到100万千瓦以上。
能源通道重点建设项目
1、煤运通道项目:“武新欧”铁路惠农延伸段、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片区至三新(三北羊场—新上海庙)、阿拉善经开区至石嘴山经开区、石嘴山至策克口岸、石嘴山—临哈铁路-乌力吉口岸铁路等连接线;京藏高速公路改扩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片区直通鄂尔多斯高等级公路、302省道陶乐段扩建、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石嘴山段等建设项目。
2、电力外送通道项目:上海庙—沙湖750千伏输电线路,上海庙换流站配套接入工程,大唐国际平罗电厂电源送出工程,石嘴山市光伏产业园区220千伏、110千伏新能源送出线路等建设项目。
第五章 环境保护
充分发挥能源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能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和审查,强化能源开发生产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是能源生产利用过程中“三废”排放及生态影响等。
(一)大气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煤炭开采加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电厂、燃煤锅炉、气化炉烟气,煤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等,包括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甲醇、酚类、氟化物等污染物。
(二)水环境影响
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煤矿产生的疏干水排放、矸石和露天堆煤场雨污、洗选煤废水等,电厂及热动力车间产生的酸碱废水、锅炉排污水、反冲洗水、含油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等,煤化工产生的废氨水、含油污水、冷凝液、含硫污水、高盐废水、冲洗水等,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水等。
(三)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主要为煤炭开采洗选过程产生的煤矸石、露天矿剥离物、煤泥等,电厂、热动力车间、造气炉产生的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除尘灰、造气渣等,煤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废触媒、废催化剂、废树脂、分子筛、吸附剂、废填料、废酸、废油、焦油渣、污水处理装置污泥等,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四)生态环境影响
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煤炭开采主要包括对土地的损害、对村庄的损害和对水资源的影响。化石燃料的燃烧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燃烧时除产生大量烟尘外,在燃烧过程中还会形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多种有害物质,更甚者可能造成酸雨、荒漠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温室效应和全球气候变化等更加严重的危害。
二、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
充分发挥能源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能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和审查,强化能源开发生产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
(一)加强能源生产利用过程的环境保护
坚持污染物总量通过现有项目削减获得,新增总量的应在获得环境容量前提下,方可批复建设。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煤炭资源,优化能源项目选址布局,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的不良影响。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严格制定并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管理工作计划。坚持“上大压小”、“增产不增污”的原则,通过热电联供,关停替代小火电和分散锅炉,新建火电机组必须采用超低排放技术;燃煤动力车间采用干式低氮燃烧技术或空气/燃料分级低氮燃烧器、三级燃烧技术;垃圾焚烧发电厂控制焚烧炉膛温度高于850℃确保二噁英分解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削减煤化工生产过程中装卸、储存、收集、暂存和处理等环节产生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物质等的逸散与排放,设置专用设备或火炬等妥善处理非正常排放废气。
——水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全市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能源项目水耗综合评估,确定合理的污染控制策略。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提高企业水循环使用率,减少水污染物排放负荷。加大煤炭开采洗选废水的资源化利用,定期检查维护防渗工程、渗滤液集排水及其处理设施,定期监测地下水位、水质,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电厂和热动力车间循环冷却水、酸碱废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及各种冲洗废水采取不同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循环使用。煤化工废水通过废水分质收集,依托企业自建和园区配套的公用污水处理厂,去除各工段的特征污染物,再进行集中生化和深度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后实现回用。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平台,建立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调配管理网络,减缓固体废物的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量,减少环境污染。矸石、锅炉灰渣、脱硫石膏、气化灰渣、除尘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依托建材、建筑以及农业等领域加大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量不足时,可设置临时专用灰场和石膏渣场进行妥善处理。废催化剂、废树脂、飞灰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回收利用或安全处理。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收集,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统一处置。
(二)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和污染治理
加大环保措施资金投入,加大生态恢复和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禁止施工单位和生产企业进入贺兰山自然保护区。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缓解煤炭地下水渗透、地表沉陷等问题,推进贺兰山北段工矿区修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矿废弃地治理等工程实施。提高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的不良影响。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鼓励使用低硫燃料,加快现役电厂除尘和脱硫脱硝设施改造。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捕获、封存和综合利用示范试点,促进低碳技术发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光电运行环境影响和电网电磁辐射等区域环境影响。严格控制黄河引水量,确保维持必需的生态流量。加快煤化工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强化现有污染严重企业和高耗能企业污染排放物的处理,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三)环境保护预期效果
《石嘴山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实施,对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积极促进作用。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全市能源生产消费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较低和可控,基本实现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二氧化碳减排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控制满足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总量、总氮、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得到有效控制。
第六章 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石嘴山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是未来五年全市能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须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一、构建能源组织保障体系
成立石嘴山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能源保障供应和能源发展工作。各县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能源工作的领导,整合部门、企业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完善能源项目推进机制,保障能源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建立能源监管体系,强化对辖区内能源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工作,依法开展能源执法和监察。细化任务落实,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能源企业集团,明确牵头单位和落实责任,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工作合力。完善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督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年度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市发改委负责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评估,适时提出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能源规划引领衔接
加强能源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其他有关规划的衔接,健全以能源规划为统领,煤炭、电力、天然气、成品油、新能源及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等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能源规划体系。做好与国家、自治区能源规划的对接,积极争取重点能源建设项目纳入国家、自治区能源规划。强化能源规划的约束作用,能源项目核准以能源规划为依据,建立规划与项目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加强能源行业准入管理,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优先支持符合本规划布局的优势骨干企业发展。发挥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调控作用,加强市直相关部门对县区能源建设发展的指导服务,结合能源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组织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
三、完善能源发展政策机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各项能源政策,制定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能源的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综合运用投资、财政、税收、土地、价格、金融等经济政策手段,引导和规范能源利用和开发行为。根据石嘴山市的实际,适时制定促进煤炭、电力、煤化工、能源装备制造等行业发展实施意见,积极落实并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激励政策。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引导企业增加节能环保改造投入,加速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能源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工作,逐步改善粗放型、高排放的能源利用方式。建立健全能源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电力、煤炭、天然气、油品等供应管理,建立健全煤、油、气应急储备体系,完善能源调度应急预案。健全能源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年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节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
四、深化能源重点领域改革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着力化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矛盾。全面推进电力、燃气、供热、新能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能源价格的调节作用,逐步降低能源价格。深化煤炭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快煤、电、化工等相关联产业联营或一体化改革。大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放开输配电以外竞争性环节电价,积极培育售电主体,探索增量配电业务,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加快示范项目建设,借助“互联网+”、智能电网等新兴技术,构建智慧能源互联体系。推进能源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政策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全面参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装备制造发展,积极推广PPP模式,为项目建设提供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推动能源管理改革创新,强化能源行业监管,引导能源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五、加快推进能源科技创新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努力建成一批能源技术工程实验室、能源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建立多元化的能源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企业加大能源科技研发投入,积极开展能源领域重大和前沿科技攻关。加强能源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进高端人才,培育一批能源科技领军人才。围绕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煤矿灾害综合防治、煤炭分质梯级利用、太阳能光热发电、新能源微电网等能源先进技术应用。加强能源装备创新,重点攻克大型风电机组整机及关键部件、高效率低成本光伏组件、先进储能装置等装备关键技术,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专有核心技术。启动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能源消费智能化、可再生能源生产智能化、化石能源生产清洁高效智能化、集中式与分布式储能协同发展。
六、加强能源安全生产监管
牢固树立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将保障能源安全生产和供应放在首位。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对煤、电、油、气、热等领域的智能安全监管、监测和调度,提升能源安全生产和保障水平。一是加强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煤矿监管和主体责任,坚决淘汰退出落后产能,有序化解过剩产能。所有生产煤矿必须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坚决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加强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防治,严格煤矿复产复工验收。二是实施供电、供热等专项监管,开展设备系统安全检查、电网风险管控、人身事故防范等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和生产经营安全监管,督促油气运输、储存、经营企业采取先进技术、管理措施保障储运安全。加大老旧设施改造维修力度,加密巡查检查频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将事故应急处置统一纳入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体系。
七、稳步推进能源项目建设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项目带动作为推动规划落实的重要抓手,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完善能源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能源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和政策协调,进一步提升全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注重系统优化、补短配套、转型提升,认真谋划、合理布局能源重大项目。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光伏发电、电子及储能材料、节能环保设备等领域开展延链、强链、补链、融链招商。建立能源项目库,实施有效储备、滚动开发。完善联审联批机制,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的重大能源项目,优先配置资金、土地、环境容量、能源总量等要素资源,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的能源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项目投资建设,支持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节能提效、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项目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