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1月3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3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0.94亿元左右,同比增加15.69%左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5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27亿元左右,同比增加919.76%左右。
公告表示,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主营业务影响。煤炭市场价格较上年有所增长,公司所属的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山煤矿”)的煤炭产量有所增加,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转入生产阶段,上述原因最终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增加。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公司上年出售煤峪口矿整体资产(含负债)产生收益5.14亿元,而本年无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故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大幅减少。
(三)其他影响。公司本年收购塔山煤矿21%股权,塔山煤矿收购前已在公司合并范围内,本次收购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