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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市上党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及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26    来源:上党区煤炭工业局

国际煤炭网

2018
12/2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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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安全 矿井通风系统 安全监控系统

   上党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及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煤管站(五人巡查组),各主体企业、单保煤矿: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2018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计划》(长县煤局字〔2018〕57号)安排,决定开展全区煤矿冬季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
 
  (一)所有生产建设矿井在“两节”期间要根据各矿实际情况,对矿井的主要通风机、主提升绞车、主皮带以及井下主要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工作,并制定周密详细的检修计划,落实检修责任;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必须确保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节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复产复工。
 
  (二)“两节”期间矿级主要领导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董事长(总经理、矿长)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职。
 
  (三)各主体企业要按要求认真安排所属煤矿“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煤矿安全。
 
  (四)“两节”期间,驻矿安检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职;五人监管小组按规定进行巡查;纠察队、安全科和安管科组织对全区煤矿领导履职及值班值守和驻矿安检站的履职情况进行巡查。
 
  二、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局成立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永堂    
 
  副组长:李小平  席 佳 李继君 秦旭兵 申继刚       
 
  成 员:杨洋、关汉杰、李伟、李鹏洲、常珑、郭庆兵及相关业务科室科长、煤管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大检查的信息收集汇总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检查时间
 
  1.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6日)。各煤矿主体企业、煤矿对照检查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2.冬季安全大检查阶段(2019年1月7日至1月20日)。各检查组按照要求开展全面检查。 
 
  3.隐患整改闭合“回头看”及工作考核阶段(2019年1月21日至春节)。各检查组对所辖煤矿2018年度各级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开展2018年度安全工作考核(考核工作另行下文通知)。 
 
  (三)检查方式
 
  本次开展的冬季安全大检查采用抽调专家方式,共分四个检查组,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隐患销号闭合为重点进行检查,并对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进行动态考核,局监察室负责对四个检查组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第一组
 
  组 长:李小平 
 
  副组长:关汉杰 李 伟 
 
  成 员:连二堂 张彦丽 薄会鹏 李东兴  
 
  相关科室及煤管站人员 抽调相关专家  
 
  检查企业:新建煤业   红兴煤业   东掌煤业 
 
  永丰煤业 太义掌煤业 长虹煤业  
 
  第二组
 
  组 长:席 佳 
 
  副组长:李鹏洲
 
  成 员:梁秀前 李晓平 崔慧兵 刘 勇 
 
  相关科室及煤管站人员 抽调相关专家           
 
  检查企业:振义煤业 首阳山煤业 沟里煤业 
 
  常蒋煤业 南窑沟煤业 辛呈煤业  
 
  第三组
 
  组 长:李继君 
 
  副组长:常 珑  
 
  成 员:张晋敏 王立伟 郭 勇 宋红亮 
 
  相关科室及煤管站人员 抽调相关专家  
 
  检查企业:红山煤业   西山煤业   红旗煤业  
 
  北峙峪煤业 晋永泰煤业 镇里煤业
 
  第四组
 
  组 长:秦旭兵 
 
  副组长:申继刚 杨 洋 郭庆兵 
 
  成 员:王永强 武文红 刘国灵 陈晋东 关 明 
 
  相关科室及煤管站人员 抽调相关专家  
 
  检查企业:经坊煤业 王庄煤业 雄山五矿  
 
  雄山煤炭有限公司    西掌煤业 
 
  振兴煤业 仙泉煤业 南仙泉煤业 
 
  大峪煤业  
 
  (四)检查主要内容
 
  1.煤矿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保证安全投入,特别是重大灾害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改的资金保证;是否对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安排部署。 
 
  2.煤矿是否制定冬季安全自查方案并认真开展;是否对2018年度各级检查所提隐患进行了整改闭合,遗留或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是否采取措施和制定计划。 
 
  3.煤矿领导是否按规定带班下井检查,次数是否符合要求;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否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处理存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自检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及时将数据录入到国家煤监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5.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可靠;矿井风量、工作面风量是否满足要求;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安全监控系统是否规范运行;综合防尘、防灭火措施是否落实。
 
  6.井下采掘工作面是否进行物探、钻探,防治水现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7.矿井提升绞车及附属设施、提升人员的罐笼、人行车和架空乘人装置及连接装置和钢丝绳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斜井斜巷运输“一坡三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8.井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顶板管理规定(试行)》。
 
  9.其他未涉及内容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必须坚持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对问题和隐患“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实行“四个一律”:一律停产整顿、一律严厉处罚、一律挂牌督办、一律派人盯守,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对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动态考核不达标准的,按照《长治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长县煤局字〔2018〕16号)规定,责令其进行停产整顿,春节前不再组织复产,在春节后复产验收前要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达到评定等级要求的方可复产。 
 
  3.各检查组要对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提升运输、顶板、安全管理等重点部位、主要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煤矿按“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要将当日检查的执法文书及时交领导组办公室(安全科)。
 
  4.各检查考核组要严格执行局党委下发的《关于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九条规定》,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5.各检查组(煤管站、五人巡查组)要按检查内容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2019年1月14日安全例会、1月27日调度例会上进行汇报。 
 
                                                            上党区煤炭工业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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