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忻煤办发[2018]210号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忻州市煤炭工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5日
忻州市煤炭工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117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广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转变工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
煤炭行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广大公众满意的煤炭服务型机构。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以政务公开推进法治建设
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局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机关各科室制定的管理办法及制度等,除依法不公开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制度落地见效,充分保障广大公众的知情权。结合我局责任清单和权利清单,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局机关各处室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二)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财务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通过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部门预决算。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18]62号)要求,仅仅围绕“转型项目建设年”活动,结合煤炭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做好相关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
3.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着力推进脱贫攻坚、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信息公开。
4.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深化“三去一降一补”。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煤炭行业去产能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化解
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退出产能等情况。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告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和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利用我局门户网,集中发布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山西”“信用忻州”网站同步发布。
5.推进“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公开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42号文件精神,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系列配套政策措施。
6.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情况,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三、增强解读回应实效
(一)强化政策解读
聚焦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等重大部署,及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切度高和专业性比较强的有关煤炭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做好重大政策措施发布解读工作。
(二)强化舆情回应
要严格执行《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38号)要求,增强舆情风险监测和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有关煤炭工作重要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和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涉煤舆情和热点问题,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按照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公众提供便利。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公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二)提升政务大厅窗口服务能力
加强政务大厅窗口建设管理,理顺工作机制,统一服务标准,强化部门协调,加快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积极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推进全程网上办理。加强政务大厅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积极配合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公众和企业办事。
五、强化公开平台管理
(一)加强门户网建设管理
认真落实门户网站管理相关要求,规范我局门户网管理,加强网站内容建设,突出煤炭信息网站功能定位,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等功能。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加强门户网煤炭信息网登载及发布内容的监督管理,做好我局门户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及时转载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忻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不同平台渠道发布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涉煤公共事件、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功能,主动、及时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学习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查
政务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要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审查程序和责任,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以及重大事项批准和实施等政务信息公开,推动工作落实,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