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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地方煤矿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8-10-23    来源:济宁市煤炭局

国际煤炭网

2018
10/2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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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企业 煤矿安全 济宁煤矿

     关于印发《全市地方煤矿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煤字〔2018〕17号
 
    各产煤县(市、区)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各煤矿:
 
    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市局制定了《全市地方煤矿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煤炭局
 
    2018年3月14日
 
    济宁市地方煤矿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煤安管〔2018〕21号)要求,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深入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深入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安排及检查内容
 
    (1)按照《全省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鲁安办明电〔2018〕5号)要求检查的内容进行检查;
 
    (2)巡查集团公司驻矿、各煤矿盯守人员工作开展情况;
 
    (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7〕67号)要求,检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4)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情况;
 
    (5)检查重点时段各煤矿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底)。
 
    各产煤县(市、区)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及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各煤矿要按照《全省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鲁安办明电〔2018〕5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有关要求,于3月底前组织一次隐患自检自改,自检自改要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编制自检自改报告,4月2日前报送至市局和山东煤监局鲁西分局。
 
    全国“两会”期间,市局检查组将继续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煤矿企业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安全不放心、安全无把握的煤矿或采掘工作面,坚决责令停止生产。
 
    (二)强化执法、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方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市局开展执法检查,对各矿包矿、盯守及应急值守工作进行巡查,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各煤矿要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组织对煤矿生产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补充完善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严格“六落实”,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整改复查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煤矿要于9月底前再组织一次隐患自检自改,编制自查自改报告,9月30日前报送至市局和山东煤监局鲁西分局。市局将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提运、顶板管理(冲击地压)等重点专业和经营困难、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等重点煤矿的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煤矿企业要及时总结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依法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行动实效,市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和督促工作开展,调度、分析、督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监督管理科。各煤矿企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并实施行动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责任落实。
 
    (二)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市局将把此次专项行动与年度执法计划、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检查结束后2日内,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和总结发送到市煤炭局安全监督管理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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