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按规定进行了资料审查,经2019年3月22日局长业务会议研究,认为以下煤矿企业符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现予公示:
1.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直接延期)
2.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刘河煤矿(直接延期)
3.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直接延期)
4.郑新双鑫(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延期)
公示期: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8日
若对上述煤矿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反映,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0号,单位反映问题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要留真实姓名。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3月22日